第一条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保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健康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必须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 参加评选优秀学位论文的基本条件:
(一)论文写作规范;
(二)论文评阅和答辩的成绩均为优秀;
第四条 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
选题新颖、设计合理、结构严谨,论文陈述要点明确、逻辑性强、讨论充分;结果真实可信,数据准确、统计分析方法使用恰当,图表清晰;结论准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在同年毕业生论文中出类拔萃,有独到之处。
第五条 评选范围和程序:
(一)院级优秀学位论文每年5月份集中评选一次。每次评选的优秀学位论文数量不超过授予研究生学位人数的10%。
(二)参加评选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原则上应是在我院规定的研究生学习年限内毕业的研究生。对于超过年限毕业的研究生,如导师认为其论文非常优秀,也可推荐。
(三)指导教师推荐参评学位论文,并填写《贵阳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指导教师简况表》和《作者简况表》。
(四)院、系审核,将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和有关材料一式2份报送院学位办公室。
(五)院学位办公室聘请专家评审。
(六)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七)评选结果公示。
第六条 报送材料
(一)学位论文二本。
(二)学位论文简况表,应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得成果栏中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SCI、EI、ISTP或SSCI的收录证明(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参加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二份。
(三)作者简况表二份。
(四)指导教师简况表二份。
(五)报软盘一张,内容为Word格式,含学位论文简况表、作者简况表、指导教师简况表。
(六)一份自愿将学位论文向中国期刊网《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投稿(经评审上网)的声明及学位论文(全文)的电子稿。
第七条 从公布之日起,为时一个月征求意见,如发现有抄袭、做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其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公示结束,若无异议,学校将对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和导师给予奖励,同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或国家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第八条 表彰
按照学院规定对当年被评为贵阳医学院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导师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九条 本办法颁布之日起实行,由院学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OO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