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我校各专业拟择优接收一定比例的同等学力考生(即符合报考条件的专科生)和小语种考生。同等学历考生调剂要求具体见《内蒙古科技大学200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调剂办法及程序
我校执行国家C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的1:1.2左右的比例进行调剂,差额复试。
1、考生调剂录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调出专业在C类地区的复试分数要求。同时,拟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
(2)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必须达到调出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在C类地区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报考照顾专业以外的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必须符合上述(1)的要求。
2、国家复试线未公布前调剂手续办理程序:
(1)登录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graduate.imust.cn)的“09年研究生调剂系统”中输入考生调剂信息。或直接下载附件1《调剂申请表》传真或送达研招办进行审核(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09年国家C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待研招办同意后办理:
A.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内蒙古科技大学调剂承诺书》和交纳调剂保证金。
B.调剂保证金的邮寄见《调剂承诺书》(汇款单作为退款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C.只有在我办同意接受调剂后,考生方能交纳调剂保证金,如未经我办同意而考生擅自邮寄调剂保证金的考生,我办不负责退款,考生自行同邮局处理。
(2)等待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分数线将在4月初公布)。
(3)复试名单的确定。我办收到考生的《调剂承诺书》和调剂保证金后,即确认为该生调剂成功,进入调剂专业的复试名单。调剂成功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4月初)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网上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及时查看我校的复试通知,并做确认回复。同时须与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及时联系,在研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将四门考试科目的试卷用特快专递寄我校研招办(考生不得携带),试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研招办,取消成功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
3、可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内蒙古仅限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达斡尔族,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而录取的考生毕业后需留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并签订委培协议。
4、为保障考生的利益,同时维护我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凡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须交纳调剂保证金壹仟元,特别说明的是:此“调剂保证金”不是我校的收费项目,仅作为我校与考生间的相互承诺(具体见《调剂承诺书》)。
三、调剂联系
1、调剂时间:2009年3月15日——4月20日
2、联系电话:0472-5951507 5952233 5951508
传真(24小时自动):0472-5954370 5952233
注:《2009年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及承诺书》请从研究生教育网主页上“文件下载”——“招生录取”里下载表格或 点击进入。
考生注意:已同我校办理完调剂手续的考生(即已向我办传真了申请表及承诺书、汇款单),请自行登录《09年调剂复试录取系统》输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查询相关信息。我办发布的所有后续调剂办理程序都将在此系统内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此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