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2011年公共卫生硕士(MPH)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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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2011年公共卫生硕士(MPH)招生简章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ublic Health,MPH)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专业学位之一,有“卫生系统的MBA”之称,主要采取理论学习、社会实践与课题研究的“三结合”培养模式。新疆医科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首批公共卫生硕士(MPH)招生单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执法、卫生行政管理和医院管理所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公共卫生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招收生源地仅限乌鲁木齐市及周边地区。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的信息必须在网上填写、提交,现场报名时不再进行信息采集和信息更改。
    1、网上报名时间: 新疆考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日至7月14日,网址: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 按照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或公共卫生学院网站,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前往现场报名地点确认(必须为本人)
    2、现场确认时间:新疆考区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至7月18日,地点:新疆大学研究生院。报考者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缴费、照相、确认信息〕,逾期不予办理。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具体程序见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或公共卫生学院网站)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地址: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准考证。
    3、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MPH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资格审核时间请见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网站或电话通知本人)
    四、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政治、英语、流行病学基础、社会医学四门;
      2.考试方式:英语、流行病学基础、社会医学三门参加全国联考,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命题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在领取全国联考准考证时通知。
    3.考试时间:2011年 10月29日-30日。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如有问题咨询MPH管理办公室。
      五、录取工作:由学校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录取人数由国家招生委员会决定。
      六、学习形式和年限:采取业余形式,学习年限为3年。
    七、培养专业方向:(1)卫生事业管理;(2)疾病预防与控制;(3)卫生学与卫生执法监督;(4)妇儿保健与人口健康;(5)社区卫生与健康教育;(6)临床评价。
    八、管理与学位授予:所有学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统一进行管理,并选派具有研究生授课资格的教师授课。攻读学位者按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课程考试,修满学分、完成实践环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九、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按3年收取,如有变动,以新疆医科大学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教材资料费、学生返校学习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
    十、联考辅导
    参考资料: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高等教育出版社)
    招生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
     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苏园二号楼二楼)
    邮 编: 830011
    联 系 人: 洪一旌 4365093 15909007955
     冀晓丽 4365093 135798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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