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专业介绍 >> 正文 汕头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考研试卷库
汕头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二OO八年九月修订稿)
 
为鼓励在学研究生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品德优良,汕头大学每年开展优秀研究生评选活动,特制定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1、在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优秀研究生评选。研究生在读硕士或博士期间均只可分别参加一次评选。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优秀研究生的评选:
①该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②该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助人。
2、刻苦学习,课程成绩优秀。各科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3、具有良好的科学修养,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在专业重要期刊发表研究论文一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论文虽未公开发表,但其学术结论或试验成果已经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被采用,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
4、在研究生学院团委、研究生会、班级或其它校级学生社团担任学生干部(一年或一届以上)并有较为突出工作业绩的同学,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评选汕头大学优秀研究生人数比例约占当年参评人数的5%。
2、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由各学院推荐或自荐。
3、提交材料。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研究生学院报送以下材料:
① 推荐候选人《汕头大学优秀研究生评审表》各一份;
② 推荐候选人的科研成果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鉴定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复印件)各一份;
③ 推荐候选人的成绩单各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④ 《汕头大学优秀研究生推荐简况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同时上交电子版,候选人名单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列名次。
所有材料必需按要求填写、报送,不符合要求或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4、学校聘请校内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汕头大学优秀研究生的评审工作。评审小组根据汕头大学优秀研究生候选人的综合成绩确定优秀研究生的人选和奖项。
5、研究生学院根据评审小组评定结果在学校“办公自动化”上进行公示。
6、优秀研究生评选一般于每年10月中旬开始。11月份公布评审结果。
四、表彰及奖励办法
汕头大学优秀研究生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奖项,各级奖金分别为人民币10000元、5000元、2000元。获奖者,予以表彰并由汕头大学颁发汕头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其它
广东省南粤优秀研究生推荐办法在我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