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精神和广东省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和改革我校研究生教育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从2008年开始逐步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一、 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指导思想和学校发展战略为依据,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以完善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为核心,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建立研究生创新课程体系,在人才培养体制和机制上促进基础与临床融合、中西医药融合、理工医融合,又好又快地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全面发展,培养更多高层次创新型专业人才,为创建国内一流、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研究教学型多科性医科大学奠定基础。
二、 改革的目标
(一) 研究生奖助范围有大幅度扩大。
(二) 研究生奖助标准有大幅度提高。
(三) 研究生创新性成果和创新型人才有大幅度增加。
三、 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 建立教育成本分担制,完善国家、培养单位、导师三级资助体系。
(二) 建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院士奖学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生活补助)和“四助”岗位助学金等激励机制,鼓励研究生团队创新。
(三) 建立研究生创新课程体系和质量评价机制,强化研究生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四) 建立研究生教育非盈利模式,按照广东省《关于规范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计划内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和委托培养研究生、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的收费工作,确保计划内研究生收费全额用于贴补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四、 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 优化导师遴选制度
严格执行导师定期遴选认定制度,两年一新增,四年一认定,年度招生资格一年一审定,保持我校导师队伍的旺盛生命力。为了保证研究生导师质量,稳定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的规模,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制度,导师认定标准原则上保持现有标准,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必须年轻化,自然科学领域学科申报者,三年内必须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必须有单篇影响因子在1.0以上、累积影响因子不少于3.0的SCI科研论文,或发表被EI收录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以此促进学科人才队伍的发展。
对那些年富力强、负责国家重大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的副教授,也可以适当放宽博导的遴选条件,破格吸纳到博导的行列中来。对那些已不具备导师条件、无带教能力的研究生导师,停招甚至取消导师资格,以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 推行研究生教育激励机制
设立“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学金”和“四助”岗位助学金。
1.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学金
(1)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学金”包括“南方医科大学院士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生活补助)。院士奖学金按学年评定,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奖金分别为10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2万元人民币、1万元人民币和0.5万元人民币。普通奖学金面向全部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分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两个档次,向非临床学科倾斜,向博士研究生倾斜。普通奖学金每学年按10个月分月发放,临床学科发放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86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400元,非临床学科发放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500元。
(2) 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因成绩不合格而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从第四学年开始不再享受普通奖学金。
(3) 保留学籍、休学、退学、开除学籍的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止发放。保留学籍、休学的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自复学之日的次月起恢复发放。
(4) 委托培养研究生、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不享受普通奖学金,但可申请院士奖学金。
2. “四助”岗位助学金
“四助”是指助教、助研、助管、助医,是研究生利用自身资源从事学业外的有偿服务,属于勤工俭学的范畴。“四助”岗位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工作需求为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设置。实行双向选择、动态管理。
(1) 助教:指研究生协助导师、科室完成教学准备工作或实验实习带教任务。发放标准与我校教学补助发放标准一致,从教学补贴中支出。
(2) 助研:经导师批准,协助导师、科室进行与研究生本人学位课题研究以外的科学研究,研究生可以申请助研补助。最低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元/月,博士研究生400元/月。经费从相关科研课题的劳务经费中支出。
(3) 助医:研究生在培养单位各科室参加医疗活动,可申请助医补助。发放标准和经费来源由医院相关部门制定和解决,最低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元/月,博士研究生800元/月。
(4) 助管:研究生协助培养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担任兼职辅导员等,可申请助管补助。最低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元/月、博士研究生400元/月,经费从学生管理经费中支出。
(5) 每名研究生在同一期间只能申请助医、助研、助管补助中的一项。
3. 完善南方医科大学院士奖学金制度
南方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每学年评审一次,
每年各评选10篇。院士奖学金对各级“优秀学位论文”实施奖励。
特等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校每篇奖励人民币10万元,其中导师4万元,博士研究生6万元。
一等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学校每篇奖励人民币5万元,其中导师2万元,博士研究生3万元。
二等奖: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校奖励人民币2万元,其中导师0.8万元,博士研究生1.2万元。
三等奖: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校奖励人民币1万元,其中导师0.4万元,博士研究生0.6万元。
四等奖: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校奖励人民币0.5万元,其中导师0.2万元,硕士研究生0.3万元。
(三) 改革研究生招生制度
研究生录取类型分为计划内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和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四大类。计划内招生指标向非临床学科倾斜,向培养质量高、研究水平高、生源质量高的学科倾斜。
推荐免试研究生按计划内招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后,按计划内招生。临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参加硕博连读生选拔。
按照国家研究生教育分担制的精神,研究生科研经费一律由导师课题经费提供。为此,要进一步落实导师在研科研经费与招生资格和招生名额挂钩的招生策略,经费多者多招,经费少者少招,没有经费不能招。导师在研经费以当年学校科研处提供的纵向、横向科研经费为准。
进一步提高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招生比例,最大可占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的40%;同时做好硕士研究生推免计划工作,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注重长学制研究生的培养,提高科技创新的起点和水平。
(四) 建立研究生创新课程体系
研究生创新课程体系的建设,既要满足研究生科学实践所需知识和技能结构的要求,又要争取研究生早进入实验室、早完成实践培训,多出成果、多出人才。
一是改革英语、政治等学位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提倡以问题为中心的理论和应用教学,促进知识的灵活应用。
二是大力压缩公共选修课的学时数,删减连续几年来选课人数少和教学效果不佳的课程。
三是加强实验技能课程的教学,在原有技能课程平台中增开蛋白质技术和抗体技术等前沿技能课程。
四是公共必修课(学位课)、公共选修课集中学习,硕士研究生压缩在一个学期内、博士研究生压缩在三个月内完成;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在学生下科后由各相应专业学院和学科组织实施。
—— 硕士研究生创新课程体系
1. 公共必修课(学位课)改革
(1) 英语课教学改革
将硕士研究生开设的英语课程改为“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两个部分。“公共英语”着重培养硕士研究生英语的听、说等应用能力,“专业英语”着重培养研究生专业文献的阅读、写作以及国际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能力。
(2) 政治课程教学改革
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大力改革研究生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在国际背景和国家改革与发展形势的大环境下,增加社会、经济、军事、科技、教育、环境等领域的热点疑点问题和前沿问题的专题讲座,提高政治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注重把政治理论课与研究生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安排一定比例的社会实践,提高研究生政治理论课效果。
2. 公共选修课程改革
完善基础理论、科研训练、实验技能和人文素质四大课程模块,突出新知识、新领域、新理论、新技术,更新研究生知识,拓展创新思维,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构建全面覆盖生命医学领域的技能课程平台,重点支持生物医药高技术平台,如蛋白质组学、抗体技术学、细胞培养技术、分子生物学技术、免疫学技术、分子影像学、实验动物学和生物信息学等重大技术的实验技能课程,为学生进入科研阶段打下坚实的知识和技能基础;压缩基础理论、科研训练和人文素质三大模块课程学时,其中基础理论课、人文素质课程学时至少压缩50%,主要以讲座形式开设,突出问题教学,突出各专业知识的横向联系,突出知识的高、精、深;取消近年来选课人数少或学生评价差的课程。
3. 采用新方案后的硕士课程体系
(1) 必修课程(学位课程)一览表(详见附表一)
(2) 选修课程一览表(详见附表二)
4. 专业和专业基础课程体系
各专业学院按学校对研究生课程总学分的统一规定,根据本专业特点和要求,自行制定专业和专业基础课程方案,报研究生学院批准后执行。
—— 博士研究生创新课程体系
博士研究生的英语课要更加突出对学生英语口语和英文科技论文写作能力的培训,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方式应以当前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为主题,采取专题讲座和社会实践开展教学。博士研究生可根据科研工作需要,选修硕士的实验技能课程。博士研究生入学3个月内结束公共课程学习进入学科,继续完成专业和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同时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采用新方案后的博士课程一览表详见附表三。
(五) 完善学术报告制度
为了在校园内营造更为浓厚的学术气氛,让各专业研究生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科最新的研究动态和进展,扩展知识面,各学院要建立学术报告制度,分导师和学生两个层面开展。
导师学术报告制度:各学院必须定期组织校内外优秀专家作学术报告,每月不少于二次,每月初由各学院报具体安排计划至研究生学院培养科。研究生学院将择选优秀报告推广到全校范围内,安排全校研究生和广大科技干部参加。有条件的教研室(科室)还可以在上述安排之外另行建立导师的学术报告制度,如每位导师每年必须为本专业研究生作至少一次学术报告。导师学术报告质量应在会后由与会学生做出不记名评价。
研究生学术报告制度: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学术交流能力,促进研究生学术水平的提高,各学院、学科及研究生学会的学术部要建立严格的研究生学术报告制度,主要在研究生之间进行交流,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同时邀请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导师参与指导。
听取学术报告是研究生必修课程之一,博士研究生三年累计不少于15场,硕士研究生三年累计不少于10场,由报告会组织者在研究生学术报告记录本上盖章或导师签字证明。
(六) 创新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机制
建立并完善以创新精神和创新成果为评价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新标准。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体,成立跨学科、跨院校、跨国际的研究生指导团队,按一级学科(临床可按二级学科)开展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论证工作,科学规范研究生中期考核。倡导和鼓励研究生在导师组指导下开展跨学科专业的联合攻关,其研究成果归研究团队共享。严格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制度,严把出口关。建立授课教师和导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七) 改革研究生管理模式
理顺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研究生移交专业学院管理。在研究生学院设立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作为学校党委领导下的职能部门之一,负责全校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文化建设,负责研究生行政管理等;各专业学院设立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本学院研究生的教育培养和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研究生入学教育和公共课程学习期间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管理,公共课程学习结束后,学生移交专业学院管理,由专业学院负责研究生的行政管理和党团组织建设(联合培养单位职责同二级学院),但学术建设由各学位分委员会归口管理。研究生政治辅导员原则上以兼职辅导员为主,按照国家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规定,思想德育教育在学校党委和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导师、学生骨干和专职工作人员三支队伍的作用,实行导师、科室责任制,有利于研究生的成长,有利于调动研究生这支科研生力军的积极性,有利于学科学位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