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学院——关于研究生二年制培养的暂行规定
一、个人培养计划有明确两年的培养方案。
二、在第二学期前由导师负责组织开题,并提交正式的论文工作计划截止日期为3月15日。
三、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分。
四、必修课成绩优秀(平均分≥80分,单科成绩≥75分)。
五、在本院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30分以上。
六、已完成规定的教学实习或科研实习。
七、现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具有学士学位。
八、发表第一作者论文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至少一篇(第二作者 以后至少两篇)。
九、毕业时需交清三年的培养费的总和。
十、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辨。
十一、毕业生就业方案以当年政策为准。
研 究 生 处
二OO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