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分论)》考试大纲概述:
本科目考试范围为:民法的物权、债权、继承权、人格权、侵权责任,商法的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等基本内容。考试要求主要包括:
①考察学生对民商法基本法律制度的把握程度;
②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民商法理论、方法分析、解决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
第一部分 民法部分
一、物权
●物权总论
●所有权
●共有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
二、债权
●债权总论
●债权分论
三、继承权
●继承权概述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遗产的处理
四、人格权
●人身权概述
●人格权
●身份权
五、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概述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
●侵害财产权与人身权的行为与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与责任
●各类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承担
第二部分 商法
一、公司法
●公司法概述
●公司设立
●公司人格与能力
●公司资本制度
●股东与股权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合并与解散
二、证券法
●证券法概述
●证券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证券发行与承销法律制度
●证券上市与交易法律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三、破产法
●破产法概述
●破产申请与破产案件的受理
●破产管理人
●破产财产、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制度
●债权人会议
●破产重整
●破产清算
●破产犯罪与处罚
四、票据法
●票据法概述
●汇票
●本票
●支票
五、保险法
●保险法概述
●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保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