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综合一》考试大纲概述:
本科目考试范围为: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总论)、刑事诉讼法学等基本理论。考试要求主要包括:
①考察学生对上述相关法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把握程度;
②考察学生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③考察学生的法学知识结构和学术功底。
第一部分 法理学
一、法的概念与作用
● 法的含义及特征
●法的本质
● 法的规范作用
● 法的社会作用
二、法律结构
● 法律概念的含义及其功能
● 法律规则含义、特点及其分类
● 法律原则含义及其功能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三、法律体系
● 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点
●法律部门含义及划分标准
●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四、法律渊源、分类与效力
● 法律渊源含义
● 法的一般分类
● 法的效力的范围
●法的效力冲突与协调
五、法的制定与实施
● 立法及其特征
● 立法程序
● 守法及其构成要素
● 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 司法的概念和特点
● 司法的原则
六、法律关系
● 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
●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
●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 法律事实
七、法律行为与法律责任
●法律行为含义及其特征
●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本质
●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
八、法的价值
● 法的价值含义
● 法的目的价值体系
● 法的价值的冲突原因与整合应遵循的原则
● 秩序的含义及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
● 自由的含义及法对自由的保障确认和保障
● 平等的含义及法对平等的保障和实现作用
● 正义的含义及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人权概念及法对人权的保护作用
九、法律方法
● 法律方法概念及特征
● 法律解释概念、种类、原则与方法
● 法律推理及其种类
十、法律程序
● 法律程序对法律适用的作用
● 正当程序及其特征
● 正当程序的意义
十一、法与社会
● 法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社会主义法与道德的相互作用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 法治的基本内涵
●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第二部分 宪法学
一、宪法基本理论
●宪法概念、特征与类型
●宪法与宪政
●宪法的基本原则与宪法规范
●宪法制定、修改、解释与保障
二、公民基本权利
●公民、人权、公民权利与基本权利
●平等权、自由权、政治权利、财产权、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与限制
三、国家制度与国家机关
●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
●民族区域制度
●特别行政区制度
●选举制度
●中央国家机关性质、地位、组成、职权与工作制度
第三部分 刑法学(总论)
一、刑法概论
●刑法的解释
●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效力范围
●犯罪的基本特征
二、犯罪构成论
●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三、正当行为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四、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犯罪既遂形态
●犯罪预备形态
●犯罪未遂形态
●犯罪中止形态
五、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共同犯罪的形式
●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六、罪数形态
●罪数的判断标准
●一罪的类型
●数罪的类型
七、刑罚目的与刑罚种类
●刑罚的目的
●主刑和附加刑
八、刑罚裁量制度
●累犯
●自首、坦白和立功
●数罪并罚
●缓刑
九、刑罚执行制度
●减刑
●假释
第四部分 刑事诉讼法学
一、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外国近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
三、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结构
●刑事诉讼结构中各主体的诉讼地位
四、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
五、管辖
●立案管辖
●审判管辖
六、回避制度
●回避的种类、理由和适用人员
●回避的程序
七、辩护与代理
●辩护人的范围和辩护种类
●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刑事诉讼代理
八、强制措施
●拘传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拘留
●逮捕
九、立案
●立案的概念
●立案材料的来源与条件
●立案程序
十、侦查
●侦查的概念、任务和原则
●侦查行为
●侦查终结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
●补充侦查
十一、起诉
●起诉的概念和方式
●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
●不起诉
●自诉
十二、刑事审判程序概述
●刑事审判程序的概念和任务
●刑事审判的模式
●刑事审判的原则
●审级制度
十三、第一审程序
●第一审一般程序
●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和刑事简易程序
●判决、裁定与决定
十四、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十五、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功能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十六、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