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考试大纲概述:
本科目考试范围为:法的本体、法律制度运行、法律方法 、法律价值和法律与社会等基本理论。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
①考察学生对法理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了解、把握程度;
②考察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考察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术功底。
一、法的概念与作用
● 法的含义及特征
●法的本质
● 法的规范作用
● 法的社会作用
二、法律结构
● 法律概念的含义及其功能
● 法律规则含义、特点及其分类
● 法律原则含义及其功能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三、法律体系
● 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点
●法律部门含义及划分标准
●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四、法律渊源、分类与效力
● 法律渊源含义
● 法的一般分类
● 法的效力的范围
●法的效力冲突与协调
五、法的制定与实施
● 立法及其特征
● 立法程序
● 守法及其构成要素
● 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 司法的概念和特点
● 司法的原则
六、法律关系
● 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
●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
●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 法律事实
七、法律行为与法律责任
●法律行为含义及其特征
●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本质
●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
八、法的价值
● 法的价值含义
● 法的目的价值体系
● 法的价值的冲突原因与整合应遵循的原则
● 秩序的含义及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
● 自由的含义及法对自由的保障确认和保障
● 平等的含义及法对平等的保障和实现作用
● 正义的含义及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人权概念及法对人权的保护作用
九、法律方法
● 法律方法概念及特征
● 法律解释概念、种类、原则与方法
● 法律推理及其种类
十、法律程序
● 法律程序对法律适用的作用
● 正当程序及其特征
● 正当程序的意义
十一、法与社会
● 法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社会主义法与道德的相互作用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 法治的基本内涵
●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