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知识介绍
国家助学贷款(这里特指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如有需要,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 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国家助学贷款部分重要时间节点
①每年暑假请同学们将以下申请需上交的材料准备完整;
②每年9月,国家助学贷款预报名,了解当年申请贷款情况;
③每年10月,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同学,在网上正式报名,录入相关资料,并上交申请材料;
④每年11-12月,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⑤次年1-2月,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⑥次年3-4月,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⑦每年毕业前(大约为每年6月),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前还款成功后,原则上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原件和学位证原件,否则只能领取毕业证复印件和学位证复印件。
3.申请需上交的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为每年申请一次,学生在每年第一学期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请用B5纸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一式三份)
②学生证复印件(请用B5纸复印,一式三份)
③家长户口本首页复印件(请用B5纸复印,一式三份)
④父亲和母亲户口本单页复印件(请用B5纸复印,一式三份)
⑤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式三份)
⑥填写《家长承诺书》(一式三份)
⑦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到16-511办公室领取)
备注:
A.⑤⑥表格可到16-511办公室领取或研究生学院网站及研究生院贷款公共邮箱下载打印,请用B5纸打印;
B.研究生院贷款公共邮箱地址:yanjiushengyuandk@163.com;密码:81340542
4. 申请金额
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 元(原则上为学费贷款,住宿费和书本费不予以贷款)。
5.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6. 贷款发放
学生每年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银行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贷款。
7.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8.还款期限
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 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9.违约后果
①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④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通知和资料下载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学生处资助管理网站:
http://210.38.57.70:8082/docinfo/board1/boardlist.jsp?columnId=00120&parentColumnId=00120
2、 研究生学院网站:
http://yjs.gzhmc.edu.cn/00110/column3200110.jsp?columnId=00110?0.092541736580734
3、 研究生院贷款公共邮箱地址:
yanjiushengyuandk@163.com;密码:8134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