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推动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和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2012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校作为211工程重点院校,本着吸纳人才、加强优秀生源校际交流的原则,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赴我校深造。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申请人是“211工程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若不是则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历年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在75分以上,主干课成绩在80分以上;
②前三学年总评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人数5%内;
③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并获奖或表现突出。
二、申请办法
1.有意申请者可在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阅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与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并咨询该专业接收推免生情况。
2.确定申请的专业后,下载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经所在院系和学校盖章)的原件;
②本人自述;
③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④现所在院校教务处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⑤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优秀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TOEF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证明1份、或GRE成绩(2000分以上,5年有效)证明1份;
⑥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以上①-⑤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推免资格并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备案。
4.申请人将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或送至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25日(以邮戳为准)。以上材料原件在复试时查验。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三、复试与录取
1.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初审后,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时间10月10日至10月20日,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并凭我校体检表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包括专业知识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及体检合格者由专业指导组填好《复试情况表(推免生)》报我校研招办审核、接收录取。
2.我校对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接收函。申请者凭所在学校提供的推免生校验码在10月25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推荐免试”,不得选“全国统考”。并于教育部公布的现场报名时间内(11月10日-14日)凭身份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缴费、照相及确认信息手续。未办理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生,推荐到本校的,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报名点;推荐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网上报名时可根据接收单位的要求选择报名点。外校推免生被我校接收的请在本人所在学校就近报名。
4.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和发出接收函)于2011年10月25日前全部结束。此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本校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各专业一律不再补办并不得更换推免生名单。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5.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盖有推荐学校和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章)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20)85213863,(020)85211115(fax)
E-mail:yjshc2@scnu.edu.cn
网址:http://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zsb.jsp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31
华南师范大学电话查号台:020-85211114
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请上我校研招办主页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