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山大学国际商学院硕士复试录取办法
为了做好我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二级学科、专业的负责人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工作。
2、 由二级学科、专业成立以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设立组长一名,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
3、 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
4、 各系各专业在复试前,组织参与复试的教师熟悉复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5、 各系各专业负责人对本系本专业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并对考生提出的质疑做出解释。
二、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与比例
1、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由我院按专业从总分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具体比例由各系各专业根据本系本专业的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确定。
3、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同一学科门类的其他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考生中调剂生源,原则上全国统考科目要相同,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同时达到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详情可查看研究生院《关于2010年硕士招生复试安排有关事项的公告》。
三、复试时间、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复试时间: 4月9日(周五)笔试,4月10日(周六)面试,具体另行通知。
报到时间:4月8日(周四)下午3:00—5:00
报到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岭南行政中心601国际商学院办公室。
(二)复试方式:以笔试和面试为主。
(三)复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50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调剂生在调入专业进行复试笔试,然后参加调入专业的面试。
各专业方向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附下:
专业名称方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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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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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国际贸易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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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101经济学理论综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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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国际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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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国际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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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金融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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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金融市场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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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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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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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102管理学理论综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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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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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营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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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3)考试时间:每门科目均为2小时。
2、面试(满分150分)
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1) 面试内容:
①外语水平面试(50分)。包括外语听力,口试测试两部分。
②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综合素质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逻辑、表达等各方面的能力。
(2)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二十分钟左右;
(3)面试方式: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由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采取随机抽取考题形式或随机提问等方式进行当场面试。
(4)面试评分:由面试教师独立评分,面试教师各自评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五、复试录取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并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有下列情形之一,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50分者;
(2)面试总分低于90分者;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生源。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注:中山大学国际商学院对本办法保留解释权。)
中山大学国际商学院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