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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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   复试工作
  (一)凡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且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均可参加复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通过了复试,也不予录取,责任自负。经我校或认证部门查证有关材料如有不属实的,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复试报到
  1.报到时间:2012年2月17日(上午8:30-11:40,下午2:10-5:00)。
  2.报到程序:先到研究生处报到,然后到所在招生学院报到。
  ①研究生处报到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具体地点届时在大厅查询)。报到时应办理以下手续(结束后到所在招生学院报到):
  验证。复试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本科学历证书。
②所在招生学院报到地点:通过学院网页查询或与联系人(见附件)联系。到所在招生学院了解复试有关事宜。
 
  (三)2月18日至19日由相关学院安排专业复试。具体事宜由学院安排,登陆有关学院查询具体事宜。
  (四)专业复试的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行百分制。
  二、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各有关学院应参照《福建师范大学2011年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专业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录取。未按我校规定按时提交《资格审查表》等报考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者不得参加复试(详细情况见我校招生简章),即使参加了复试,复试成绩无效。
  (二)录取审核
  (1)各招生学院应于2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审核:《录取名单》(排名由高到低顺序)、《复试评定表》、《复试记录》。以上表格可到研究生处领取或通过我处网页中“学位管理”下载。
   (2)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三)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届时将会在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供查询并核对通讯地址是否正确(保证寄送录取通知书的顺畅);《录取通知书》拟在2012年3月中旬通过邮局挂号寄出。
 
     二O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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