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 复试工作
(一)凡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且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均可参加复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通过了复试,也不予录取,责任自负。经我校或认证部门查证有关材料如有不属实的,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复试报到
1.报到时间:2012年2月17日(上午8:30-11:40,下午2:10-5:00)。
2.报到程序:先到研究生处报到,然后到所在招生学院报到。
①研究生处报到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具体地点届时在大厅查询)。报到时应办理以下手续(结束后到所在招生学院报到):
验证。复试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本科学历证书。
②所在招生学院报到地点:通过学院网页查询或与联系人(见附件)联系。到所在招生学院了解复试有关事宜。
(三)2月18日至19日由相关学院安排专业复试。具体事宜由学院安排,登陆有关学院查询具体事宜。
(四)专业复试的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行百分制。
二、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各有关学院应参照《福建师范大学2011年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专业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录取。未按我校规定按时提交《资格审查表》等报考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者不得参加复试(详细情况见我校招生简章),即使参加了复试,复试成绩无效。
(二)录取审核
(1)各招生学院应于2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审核:《录取名单》(排名由高到低顺序)、《复试评定表》、《复试记录》。以上表格可到研究生处领取或通过我处网页中“学位管理”下载。
(2)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三)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届时将会在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供查询并核对通讯地址是否正确(保证寄送录取通知书的顺畅);《录取通知书》拟在2012年3月中旬通过邮局挂号寄出。
二O一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