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范围:
实验费(包括试剂、动物费等)、论文版面费、打印费、论文答辩经费(统招生原则上不超过1500元,在职不超过2000元)等等。
二、报销注意事项:
1、报实验费、论文版面费和打印费等请填写《泸州医学院经费报销单》,冲借款填写《暂付款报销单》,论文答辩费填写《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经费清单》。
2、由于财务上报账的要求严格,手续繁琐,所以请同学们尽量不借经费(借款后还得以同样的程序进行冲销),财务要求实验试剂要转账的,试剂尽量不借款,以免冲销时产生麻烦。
3、尽量一次性报完所有费用,避免重复跑路产生麻烦。
4、5000元以上的经费、论文答辩费得分管副院长邬丽莎院长签字审批,5000元以下研究生处处长审批。
5、所有培养费用要求毕业当年6月10日前完清,借款的也要完清借款冲销,否则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6、欠费者必须完清学费才能报销培养费。
三、报销流程:
导师、院系分管领导签字
统招生培养科审核下账(在职人员学位办下账)
尹处长签字(研究生处208室)
论文答辩经费清单需邬院长签字(尹处长签字后放研究生处218室统一签字) 城北校区计财处报销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