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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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 校 简 介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位于四川省广汉市,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是国内唯一一所能够全过程培养民航飞行员的全日制本科院校。现有专任教师及研究人员近9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200余人,国家功勋飞行员57人;国家民航局飞行检查委任代表38人;教师中有1人入选国际民航组织专业小组,6人是国家民航局特聘专家、民航中青年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获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称号,38人次获国家、省部级优秀教师称号。
经过5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我院已成为亚洲最大、世界知名的飞行院校。占地面积15469.64亩,在校学生10000余人,飞行员年培训能力1200人,设有飞行技术等8个二级学院、4个飞行训练分院、5个机场、2个航空站,以及航空安全等8个研究所和飞行技术、交通运输等15个本科专业;拥有亚太地区最大的模拟飞行训练中心和世界一流的中、美、法联合发动机维修培训中心,有初、中、高级训练机型230余架,B737-300/800型、A320等全飞行模拟机,飞行员心理选拔系统;飞行模拟、空中交通管制等11个专业实验室,还有国内唯一、直属于国家民航局的“民航飞行技术与飞行安全重点科研基地”。学院藏书70余万册,各种期刊15000余种,自建了民航技术与飞行安全等专题数据库。先后与美、俄、德、法、日、澳等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公司(如美国波音公司、通用电气公司,欧洲空中客车公司,英国罗罗公司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关系,合作开发项目100多项,获赠实验教学设施价值上亿元。
在学科建设上,始终以民航事业发展为导向,坚持合理规划,稳步发展的原则,构建以飞行技术专业为骨干、民航相关专业为支撑的学科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近年学院共投资37147.12万元用于飞行技术和空中交通管理等专业实验室建设,新增教学科研仪器总值近3亿元。这些实验室为研究生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科研平台,交通运输航行实验中心于2007年被列为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飞行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2006年被评为四川省本科院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
我院现有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硕士授位权,研究方向涵盖飞行技术、空中交通管制、机务维护、安全管理等民航关键技术岗位。我院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通过飞行员体检,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还可参加飞行训练(需另行签定相关协议),符合民航飞行考核标准者可获得相应等级飞行执照。
为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对报考我校的优秀学生,我校设有“星耀”新生奖学金进行奖励。
民航的高速发展需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作支撑,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在民航大有作为。我校2007、2008级研究生就业率99%以上,在民航及航空领域就业率98%以上。
热忱欢迎航空航天类、交通运输类、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类、能源动力类、环境与安全类、大气科学类、心理学类、机械类、生物工程类、生物科学类、管理学等相关专业考生报考我校。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我院2012年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60名左右(具体规模以教育部最终核准的为准,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我校各研究方向均接收推免生,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约8人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我院学生毕业后,如欲从事民航特殊岗位,身体健康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1 )执行。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省部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文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拟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每年9月中旬开始,10月下旬结束。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所有手续。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我校按研究方向设置复试考试科目,考生在报名时要慎重选择研究方向;
2、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3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12年7月底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与地点
1)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2、初试科目
初试为4门,包括101政治、201英语、301数学一、业务课。101政治、201英语、301数学一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试题所含内容以教育部制订的考试大纲规定为准。业务课为我院自行命题。
(二)复试与资格审查
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届时,考生须交验学生证或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同等学力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1、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复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5、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收为定向、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六 、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和按协议就业两种方式。
七、其他
(一)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我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我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优秀奖学金,如星耀奖学金、空客基金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我校为研究生提供“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机会,酬金优厚(我校2007、2008、2009级研究生均获得“三助”岗位)。
(四)为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对报考我校的优秀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院校、211院校考生及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我校特别设有“星耀”新生奖学金进行奖励。
(五)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参考书目。
(六)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到我院网站免费下载(http://www.cafuc.edu.cn;或http://218.6.160.237/)。
(七)我院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www.cafuc.edu.cn也会发布在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网页公布(网址:http://218.6.160.237/)。
 
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网址:www.cafuc.edu.cn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218.6.160.237/
研招科邮箱:yzk@cafuc.edu.cn
单位代码:10624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招生科
邮政编码:618307
传真:0838-5183046
联系电话:(0838)5183046
各研究生招生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飞行技术学院:(0838)5183033
空中交通管理学院:(0838)5183831  
航空工程学院:(0838) 5183726
航空运输管理学院:(0838) 518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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