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法学院科学硕士复试办法及工作安排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专业介绍 >> 正文 2012年法学院科学硕士复试办法及工作安排

考研试卷库
2012年法学院科学硕士复试办法及工作安排

一、报到:考生4月13日到研招办复试报到后到学院报到。考生到研招办报到需持本人《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交验)。考生到学院报到须持本人《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交验)、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已发表的科研论文及专著等材料。学院在院内公布复试安排、复试名单及初试成绩情况、复试结果公布时间等信息以便考生查询。学院报到地点: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六教九楼905)。
  二、体检:考生可到本校成龙校区医院体检,4月13日上午8:00-12:00(空腹、备一张一寸照片)。校医院体检咨询电话:84480120。也可到考生方便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按《体检表》上的要求进行。体检表收回研招办截止日期:2012年4月30日。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包含笔试B(满分150分)、综合面试C(满分100分)、外语复试D(总分50分)三部分。
 
  1、外语复试(参看《2012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生招生外语复试方案》);
  外语复试满分合计为50分,若外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笔试:其中笔试满分为150分。笔试科目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上的科目进行。即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复试内容为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专业的复试内容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相关知识;民商法学专业的复试内容为民法学、商法学相关知识;诉讼法学专业的复试内容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及法理学相关知识。复试笔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100分,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综合面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c、人文素养、心理素质;d、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为1门:加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不进入复试总分的计算),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结果:
  1、复试结果一般以初试总成绩A、复试笔试成绩B、综合面试成绩C、外语复试成绩D之和。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及跨专业加试成绩不计入权重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有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表现突出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一般刊物有论文加3分;核心刊物有论文加6分;SCI、CSSCI或人大复印等加10分(同等档次多发可加1分,但所有加分不超过10分)。其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由学院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该项加分考生须主动申报和提供相关材料,未申报或申报后未提供相关材料者不予加分。
  4、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体检和政审,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所有调剂考生录取排队均在一志愿考生之后;且只计算复试成绩、录取类别原则上为计划外。
考生总成绩=A+B+C+D+E,其中,A为初试总成绩,B为复试笔试成绩、C为综合面试成绩、D为外语口语及听力成绩,E为加分。
 
  五、复试(专业笔试):4月13日晚上18:00----21:00;地点: 9教102。
  六、复试(英语):民商法学专业考生英语复试形式为笔试,其余专业考生英语复试形式为听力、口语测试;时间均为4月14日上午8: 30开始;民商法学专业考生英语复试地点待定,考生可在学院报到时在法学院橱窗公告栏处查看,其余专业考生英语复试地点在9教205,考生休息教室为9教206。
  七、复试(专业面试):4月14日下午14:00----18:00;其中民商法学、刑法学专业面试地点:9教20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专业面试地点:9教206;考生休息教室为9教209。
  八、同等学历与跨专业考生加试:
  加试科目为法理学,时间:4月15日上午9:00--12:00;地点: 9教209。
  九、学院公布复试成绩时间:4月16——17日。公布在法学院网站和法学院办公室外橱窗内。
  十、4月16、17日所有复试通过的考生持调档函到研招办盖章。
  十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在4月25日至4月30日在中国研招网选择(包括一志愿的考生)具有行政效力的“待录取”,以及领取调档函。所有定向或委培的考生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委培或定向协议,并在4月30日前与工作单位签好协议送达我校研究生招办。
  十二、法学院复试工作投诉工作负责人:刘德兴  电话84761276
  地点:法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六教九楼907)
十三、法学院复试工作咨询工作人员:万红  电话84761377
 
地点: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六教九楼905)
法学院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