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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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前身为文学院原传媒系,已有10余年的专业办学历史,是一所四川师范大学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整合教育资源过程中新组建的专门学院。
  学院按照“高水准、有特色、具影响、创新型”的总体目标,秉承“为人生而传播”的办学宗旨,以“广电”传播为办学特色,不断拓展“传播的艺术、艺术地传播”的专业定位,强调知识与技能、理论与实践并重,采用“整合型、对应式、节目化”的教学原则,以培养具有“新闻意识、艺术感觉和人文情怀”的大众传播全媒体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院现有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类)和广播电视新闻学(普通类)两个本科专业,设有广播电视编导系和广播电视新闻系两个教学系。学院所举办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是我校在西部高等学校中率先开办的专业,它积累了若干学界和业界专家们高度认可的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经验。学院在美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中招收影视美学方向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学院还承担各级电视台、电台等传媒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业务进修与培训任务。
学院现有教职员35人。其中,专任教师24人,副教授以上教师5人,讲师以上教师19人,取得硕士与博士学位的教师达100%。学院教师年龄结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是一支教学与科研并重、理论与实作并举,主要分为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两大专业特色突出的教师序列。学院现有在校本科学生600余名,硕士研究生近20余名。
 
  新闻与传播学院拥有功能完备的广播电视综合实验室,播音、摄影、摄像、剪辑、录音、切换、照明、制作等各类专业水准较高的设施与设备,以及演播厅、编辑室、录音室、制作室等各种实验与实训场地。
  十余年来,学院广播电视专业先后为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湖南卫视、东方卫视、北京电视台、深圳电视台、四川电视台、重庆电视台等在内的各级电视台或电台培养和输送了一大批编导、记者、编辑、播音、主持、摄像、制作、策划等专门人才,因其具备“五头”(口头、笔头、镜头、机头、人头)的优良综合素质,深受用人单位一致好评。
   
咨询电话(传真):028-84767175(院办)
学院办公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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