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是享誉世界的航海名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的办学单位之一,是我国航海类院校中唯一开展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教育的院校。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以提供国际水准的管理教育,培养高水平的MBA、MPA、J.M人才为己任。大连海事大学MPA项目,专门为政府部门及其它非政府公共机构,特别是为交通、港航和海事系统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主要研究方向: 政府治理与领导、公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交通行政管理、海事管理等。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用于《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还有可能用于考生获取相关学位后的学位证书上。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2.考生现场报名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已获得学士学位者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费按规定标准收取。
3.考生在现场确认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还须由省级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查表上审查盖章并填写推荐意见),然后将资格审查表提交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办公室。
三、考试
MPA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3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联考科目: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
考试大纲:
490100
|
公共管理
硕士
|
英语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公共管理
基础
|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
综合知识
|
(二)、复试
复试由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组织。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 综合面试
我校将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具体复试要求参见我校网上发布的复试须知。
(三)、专业学位代码 490100
四、学习方式及学制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实行集中上课和业余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制为2-4年。
聘请国内外公共管理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管理者担任MPA课程的主讲教师和MPA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五、学位授予
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由大连海事大学颁发。
六、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4万元/人。
七、招生咨询
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联 系 人:吴老师 杨老师 吕老师
咨询电话:0411-84725272、84723313、84723035
传真:0411-84724558
邮箱:dlmu_zyxw@163.com
通信地址:大连海事大学凌海路1号,专业学位教育学院406室
邮 编:11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