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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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工业大学简介
 
欢迎报考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
一、历史沿革
沈阳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始建于1949年,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1985年6月,机械工业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对我校实行联合共建,学校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1990年成为博士授权点单位。1998年划归辽宁省政府管理。2002年2月,原辽阳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整体并入我校,为宏伟校区。2008年3月校本部迁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命名为中央校区,原南院校区命名为兴顺校区。学校现有三个教学区。校园内碧波荡漾,草木葱茸,精致典雅,如诗如画,是陶冶情操和读书治学的理想之所。
二、办学规模与基本办学条件
学校现设有20个学院、3个教学部和2个工程实践中心。截至2010年末,在校学生近30000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0000余人,各类博士硕士研究生近3000人。
学校重视基本设施建设与办学条件改善。校园占地138.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2.4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资料171.4万册,电子图书120.1万册,14个文献资源数据库;建有“楼宇双链路万兆上行、千兆到楼层、百兆到桌面”的校园网;拥有体育馆、田径运动场等各类体育运动场地和设施;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
三、学科专业与师资队伍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共17个二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建有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共71个二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另外还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以及工程管理硕士4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硕士包含12个招生领域。有电机与电器国家重点学科,有4个省重点一级学科,16个省重点二级学科。2010年,学校获批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研究生工程硕士机械工程领域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是辽宁省四所获此荣誉的高校之一。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名师云集。现有师资队伍1200余人,其中院士3人、教授200余人、副教授400余人、讲师600余人、博士生导师48人、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26% ,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77%。师资队伍中有全国优秀教师和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全国专业学会理事长、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国家和省级优秀科技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和省部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部级优秀人才、学科拔尖人才、教学名师和优秀创新团队等一大批优秀人才,学校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作为兼职教师。
四、人才培养
学校把教学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将教学质量视为学校的生命线。“十一五”以来,建设5个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辽宁省示范性本科专业、1个辽宁省装备制造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获24门省级精品课,承担国家级教改课题3项、省级教改课题35项,获省级以上教改成果奖44项,培养省级教学名师8人,我校在省内高校基础课全省统考中连续稳居榜首。我校学生在各级各类科技、文体赛事中屡创佳绩,五年来,在以“挑战杯”竞赛为龙头的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40项、省级奖励409项,并获全国高校“外研社杯”英语辩论大赛全国第三名、李宁杯全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赛冠军和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总决赛季军等。
五、科学研究
科技工作环境不断优化,科技总量不断增加,科技水平和运行质量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科研进款量达8亿元,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485项,科技成果鉴定91项,申请专利861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86项,被三大检索收录论文2376篇。学校被评为辽宁省知识产权“兴业强企”示范单位,创建了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部省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成省工程技术中心4个、省重点实验室5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6个。科技成果产业化取得长足进展,2006年10月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2008年入园企业达89家,年生产总值超过20亿元。《沈阳工业大学学报》2006年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2008年创办社会科学版,2009年学报自然科学版被EI数据库收录。2010年代表“官、产、学、研”新型合作模式,立足于装备制造业共性、关键性技术研发,体现我校办学特色的“沈阳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公共研发中心”落户我校。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校面向世界,开放办学,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 34 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从 1985 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2001 年开始与英国贝德福特大学、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在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已经形成 900多名学生的培养规模,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联合培养的 MBA 研究生已毕业五届。
如今,完成了校园换建的沈阳工业大学传承历史,放眼未来,肩负历史责任,秉承“自强,笃行”的校训,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稳步迈上了“十二五” 新的征程,正朝着“立足辽宁,服务全国,以工为主、特色突出、开放式的多科性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大步前进。

沈阳工业大学2012年招收统考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手续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可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或军官证在教育部规定现场报名时间内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报名,包括图像采集、交纳报名费等。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再允许更改。
重要注意事项: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 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特此强调!
各类认证报告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三、考试
(一)初试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二)复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我校将根据国家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相关规定及我校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确定后,考生须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xy.sut.edu.cn)复试(加试)选考页面根据招生专业目录选择确定复试(加试)专业课。
复试时,学校将审查如下证件:
1、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考生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准考证;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考生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盖有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的成绩单,毕业证书在入学时补验。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复试时自筹经费考生和定向委培考生需签署相应的自筹经费合同和定向委培合同。
四、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须在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签订三方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其它
(一)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导致复试阶段无法按时调档审查,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不予录取,校方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学校不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不售参考教材,参考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或我校教材科购买。
(四)准考证、复试通知、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获取办法:
准考证均采取网上自行打印,请关注全国统一报名网站通知。
复试通知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通知,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调档函在复试时到研招办领取。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本校应届考生通过各学院发放。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以及考试成绩、复试分数的查询,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若本简章与教育部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
招生网站:yjsxy.sut.edu.cn    E-mail:yzbsut@163.com
单位代码:10142
学校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邮政编码:11087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电话:024-25496237
联 系 人:姚勇

沈阳工业大学2012年招收工程硕士、会计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学位硕士(工程硕士、会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除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专业领域):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专业领域报考考生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手续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可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或军官证在教育部规定现场报名时间内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报名,包括图像采集、交纳报名费等。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再允许更改。
重要注意事项: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 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特此强调!
各类认证报告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三、考试
(一)初试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工程硕士: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会计硕士:
1月7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二)复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我校将根据国家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相关规定及我校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确定后,考生须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xy.sut.edu.cn)复试(加试)选考页面根据招生专业目录选择确定复试(加试)专业课。
复试时,学校将审查如下证件:
1、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考生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准考证;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考生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盖有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的成绩单,毕业证书在入学时补验。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复试时自筹经费考生和定向委培考生需签署相应的自筹经费合同和定向委培合同。
四、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须在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签订三方合同。
工程硕士自筹经费标准与学术型硕士自筹经费收费标准相同;会计硕士培养费收费标准为3.6万元/2.5年。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其它
(一)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导致复试阶段无法按时调档审查,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不予录取,校方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学校不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不售参考教材,参考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或我校教材科购买。
(四)准考证、复试通知、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获取办法:
准考证均采取网上自行打印,请关注全国统一报名网站通知。
复试通知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通知,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调档函在复试时到研招办领取。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本校应届考生通过各学院发放。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以及考试成绩、复试分数的查询,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若本简章与教育部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
 
招生网站:yjsxy.sut.edu.cn    E-mail:yzbsut@163.com
单位代码:10142
学校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邮政编码:11087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电话:024-25496237
联 系 人:姚勇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仅招收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
二、学制与学习方式
全日制脱产或半脱产学习2.5年。学校可为脱产班外地学员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三、学费标准
2012学费标准为3.6万元/人
四、专业方向
工商管理硕士开设四个专业主修方向,包括:
◆战略与营销管理 ◆生产运作与物流管理 ◆科技与项目管理 ◆财会与公司金融
工程管理硕士开设五个专业主修方向,包括:
◆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物流管理 ◆工程信息管理 ◆工程安全管理   
五、报名手续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可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或军官证在教育部规定现场报名时间内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报名,包括图像采集、交纳报名费等。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再允许更改。
重要注意事项: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 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特此强调!
各类认证报告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六、考试
(一)初试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二)复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我校将根据国家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相关规定及我校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学校将审查考生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准考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七、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须在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签订三方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考核、论文答辩与毕业
根据教育部对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学员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经沈阳工业大学审核,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与撰写工作阶段。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后,经审查通过,由沈阳工业大学向学员颁发国家印制的毕业证书和国务院学位办监制的学位证书。
、其它
(一)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导致复试阶段无法按时调档审查,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不予录取,校方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学校不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不售参考教材,参考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或我校教材科购买。
(四)准考证、复试通知和录取通知书等获取办法:
准考证均采取网上自行打印,请关注全国统一报名网站通知。
复试通知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通知,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由MBA教育中心统一发放。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以及考试成绩、复试分数的查询,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若本简章与教育部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
 
    站:yjsxy.sut.edu.cn   mba.sut.edu.cn
单位代码:10142
学校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邮政编码:11087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电话:024-25496237 25499973 联 系 人:姚勇
MBA教育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24-25690322 024-25691541 联 系 人:曾文军
 

沈阳工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且没有不及格现象。
2、获得2012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有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的成绩单)。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请到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yjsxy.sut.edu.cn)查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沈阳工业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于9月30日以前将填好《沈阳工业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yzbsut@163.com 。
3、我校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由研招办通知申请者本人参加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方式、内容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具体通知。
4、申请者到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相应位置已加盖公章的《沈阳工业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原件或书面证明。
5、我校向复试合格者寄发《沈阳工业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函》。
6、取得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函的申请者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本人所在院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照相、交费等手续。
7、申请者请于11月2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招生办公章)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报名手续或未寄送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三、其他
1、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2、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3、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 第四学年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将被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4、复试时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1号 邮编:110870
联系部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5496237 25499973     联 系 人:姚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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