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前身是1938年建于延安的鲁迅艺术学院,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亲自发起创建。经过几代人的努力,鲁迅美术学院现已成为师资力量雄厚,专业齐全,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均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的高等美术学府。
鲁迅美术学院是全国首批获得招收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单位。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满足社会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201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是培养具有高水平的专业技能和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高层次、应用型的艺术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方向: 2011年国家下达我院的招生人数为30名。
美 术 |
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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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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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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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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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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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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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画图式语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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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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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间构成元素系统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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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画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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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色木刻综合语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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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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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与立体裁剪制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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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性材料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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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性绘画材料及表现语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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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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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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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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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古典油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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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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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摄影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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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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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象雕塑基础及表现语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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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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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设计中的公共艺术语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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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设计中的媒体介入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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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制及学习形式
艺术硕士学制为2年,形式为脱产学习。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奖励者也可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须在7月1日—至14日(计14天),登录网报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1),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登记表。然后在7月15日至18日(计4天),到我院点缴纳报名费、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只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到我院办理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相关要求和操作流程,见附件2。
根据学位办[2011]28号文件,参加此项考试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
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名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但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于2011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许其入场考试,所交报名费(80元)不予退还。
(二)报名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
(三)现场确认地点:
鲁迅美术学院研究生处(留学生公寓二楼)。
(四)资格审查
按照学位中心[2011]23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查,由我院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通过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院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报考者现场确认时,应认真核对当场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确保各项内容准确无误,并签名认可,确认后因内容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打印准考证
我省考生下载准考证的时间自10月15日起,由考生本人在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科目: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全国联考,参照《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我院研究生处可以订购。
全国联考时间:2011年 10月29日
2、复试科目:
复试由我院组织。初试成绩合格者,将通知来我院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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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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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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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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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 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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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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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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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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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基础(素描、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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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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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录取
我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和毕业展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
十、学费
每生每年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