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复试考生名单
达到《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专业型)》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后按成绩排名及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复试后不能录取为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经本人自愿申请可调入专业型研究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录取。调剂考生名单不另行公布,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通知考生。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考生复试报到时完成,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对在填写报考信息时造假者及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并不予录取。
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3.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生到档案所在单位本人档案中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应届生成绩单为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
4.同等学力考生应满足普通高校专科毕业两年以上(含两年);
5.考生需带1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三、体检
体检由校医院负责,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复试方式及科目
1.笔试
外语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闭卷考试;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进行第二外语科目考试(要求同上)。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闭卷考试;美术学专业考命题创作,在美术学院进行,时间6小时,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除专业课笔试外另需加试2门本科阶段基础课(见招生目录),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不足60分则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下各专业测试第二外国语),满分20分。
3.综合面试,满分50分
五、复试成绩规定及其使用
1.复试科目分别设定及格线,外语和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为所报考专业的国家确定的外语、政治“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低于及格线的不予录取。
外语听说能力满分为20分,综合面试为50分。综合面试成绩及格线30分,未达到30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复试外语笔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2.7×3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每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其中1门及1门以上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经本人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按复试后总成绩与其他考生一起排名确定录取资格以及公费、自费。
5.录取:按复试后得出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并确定公费和自费。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如复试合格也录取为自费: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往届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无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在当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无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如在入学资格审查时不能获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时间安排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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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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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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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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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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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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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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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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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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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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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笔试(田家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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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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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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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笔试(田家炳楼;非美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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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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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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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专业和课程与教学论美术方向专业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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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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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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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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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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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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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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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非美术学专业;日、俄考生到外国语学院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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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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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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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专业和课程与教学论美术方向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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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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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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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加试成绩送至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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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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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博达第一教学楼三楼)
乘车方式:火车站前乘29路小公共汽车博达学院下车或乘出租车前往
联系电话:0434-3294603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