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因工作(包括西部志愿者)、身体、经济等原因不能当年入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时限:1年或2年;
2.本着自愿原则,研究生新同学可以自愿放弃入学资格,但必须办理相应手续(一旦放弃入学资格将无法恢复,请慎重选择);
二、办理时间:2011年7月5日—2011年7月13日
三、办理所需材料:(一式三份)
原则上: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他人代为办理
(一)本人亲自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申请书原件[A4纸,写清原因及联系电话,欲保留入学资格的,需写清欲保留的具体年限(1年或2年)];
2.黑龙江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3.身份证复印件(A4纸);
4.录取通知书(放弃入学资格:提交“原件”;保留入学资格: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
(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1.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申请书原件[A4纸,写清原因及联系电话,欲保留学籍的,需写清欲保留的具体年限(1年或2年)];
2.黑龙江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3.委托函原件(A4纸,写清委托事由、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必须有委托人及被委托人亲笔签名)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
6.录取通知书(放弃入学资格:提交“原件”;保留入学资格:提交“复印件”,A4纸,原件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
四、办理程序
1.向本年级辅导员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经辅导员汇总,报送学籍管理部门;
3.由学籍管理部门统一报相关主管领导审批。
五、后续工作
1.批准放弃入学资格的同学,将由学院统一出具放弃入学资格证明,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被委托人(委托手续同上)到研究生学院研工办领取;其户口、档案退回原单位或家庭所在地。
2.批准保留入学资格的同学,须在期限届满前的上一学期内提交复学申请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的下载专区下载)及复学申请书;对于未能及时提交复学申请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