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1年,我校有部分专业学位领域首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为做好此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保证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决定开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同时,各相关单位可在研究和总结2009、201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已执行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和修订范围
1.制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涉及翻译硕士、工程硕士两种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包括水利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航天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环境工程、光学工程等工程硕士领域。
2.其他工程硕士领域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修订工作。
二、制定和修订的基本原则
1.以培养社会特定职业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转变教育理念,提高培养质量。正确认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质和定位,以学校为主体,依托行业组织或企业,通过创新培养模式,改革管理体制,增强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能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
2.以《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为指导,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为依据。
3.应认真总结本单位或借鉴其他单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经验,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密切结合特定职业领域人才需求,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大胆探索改革多种形式的学校与行业组织或企业合作办学模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优化和规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完善各培养环节质量保证措施。
三、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及相关说明
1.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般包括6项基本内容:(一)培养目标;(二)研究方向;(三)学习方式及年限;(四)培养方式;(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六)综合环节及基本要求。
2.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根据行业、职业领域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知识与能力的要求,搭建科学合理的课程结构。课程体系要与行业任职资格相衔接。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1学分的课程教学一般需要16学时。
3.课程设置学术活动中应包含学术道德教育,要求导师及学院采取各种形式加强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并将其纳入研究生的整个培养过程中。
4.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研究生需到企业或行业实际部门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5.应建立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四、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于2011年5月6日前,将经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打印稿(经主管领导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2.学校将于5月初召开培养方案评审会,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审核。各单位应在培养方案评审后根据评审意见进行整改。是否需要再一次评审,将根据第一次评审意见及整改情况具体确定。
五、其他事项
1.对于有2个或2个以上培养单位同时招生的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要求统一培养方案,由牵头单位统一制定或修订培养方案。
2.相关专业学位设置方案请直接浏览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相关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可浏览教指委网站,各教指委网址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
(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gjjl/)
3.本次制定和修订的培养方案从201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方案模板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