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研院发[2011]37号)精神,结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关于推免生复试方式及奖学金评定的办法》(哈工大深研院[2011]28号)文件要求,现将深圳研究生院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2.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3. 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 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 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者请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接收校外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系统(网址:http://yzb.hit.edu.cn/hityzb/zs.jsp?cla=1),填写个人申请信息,生成申请表,并上传成绩单和相关证书扫描件。申请截止时间10月16日,具体流程请在网上查阅。
报考深圳研究生院的考生填写个人申请信息时,“21.拟申请院(系)代码”请选填“221-深圳研究生院”。
2.深圳研究生院各招生学科将及时对申请者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时间一般不超过两个工作日,申请者可在网上查询审批状态和意见。
3.初审通过的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请查看http://www.hitsz.edu.cn的相关通知),携带申请表(网上申请时打印,并由考生本科所在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成绩单原件和相关证书原件,根据通知安排进行复试。考生可选择在深圳市或哈尔滨市参加面试。各学院的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复试与录取
复试以面试为主,具体要求如下:
1.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内容包括:
(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
(2)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
(3)外语听力及口语。
(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6)特长与兴趣。
(7)身心健康状况。
2.面试小组成员由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定,一般不少于5人。
3.为提高工作效率,面试可按时间分批次或者分不同小组进行,但同一学科的面试方式、考核时间、标准要统一,并妥善保存现场记录,面试记录表见附件2。
面试合格的申请者将取得深圳研究生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深圳研究生院向申请者发放加盖有“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接收函。
四、奖助学金评定
深圳研究生院推免生与统考生分别单独评定奖学金。
所有被深圳研究生院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奖学金等级都是特等,第一学年基本奖助学金金额为14700元/人·年,其中第一学年奖学金金额为7500元/人·年,第一学年助学金金额为7200元/人·年。
由各招生学科在确定新生录取名单时提交推免生奖学金等级情况,由学生发展处(部)审核确定奖学金,并通过入学通知书告知新生。
五、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取得深圳研究生院录取资格的外校推免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统考生一起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14日,报名流程按照本科所在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网上报名结束后,推免生还应及时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接收校外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系统中,提交本人的网上报名号。
2.取得深圳研究生院录取资格的外校推免生还须取得本科所在院校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由本科所在院校下发),并于11月20日前将此表寄达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学生发展处(部)(518055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哈工大校区B201E室李老师)。
无推荐免试硕士生登记表者不能被录取。
3.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4.取得我校录取资格的外校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或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降低奖学金等级或者取消录取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 0755—26033759。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各学院组成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附件2:面试考核记录表
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录取协议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