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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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财政学专业

财政学专业研究方向及课程设置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硕士点主要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与发展需要的具有严谨、勤奋、创新精神,能掌握现代公共经济理论和政府理财等专业知识,具备公共经济问题观察能力、财税政策分析研究能力和财税工作能力的高级复合型科研与管理人才。
 二、研究方向
 1.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
 2.税收理论与政策研究
 3.财税法研究
 4.社会保障研究
 5.资产管理与评估研究
 6.财政与货币政策研究
 三、课程设置
 1.学位课(A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00101
第一外国语(英)
210
5
12
 
00102
第一外国语(日)
210
5
12
 
00103
第一外国语(俄)
210
5
12
 
00104
《资本论》选读
54
2
1
 
00105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6
1.5
1
 
01101
中级西方经济学
40
2
1
 
16101
财政理论与政策
30
1.5
1
 
16102
税收理论与政策
30
1.5
1
 
16103
财税管理研究
40
2
2
 
2.限定选修课(B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00201
学术活动
100
2
1-3
 
16201
公共经济研究
40
2
1
 
16202
资产管理与评估研究
30
1.5
1
 
16203
专业外语选读
30
1.5
2
 
16204
社会保障研究
30
1.5
2
 
16205
专业学术研究
20
1
3
 
21102
中级计量经济学
40
2
1
 
3.任意选修课(C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00301
第二外国语(英)
80
3
2
 
00302
第二外国语(法)
80
3
2
 
00303
第二外国语(日)
80
3
2
 
01103
流通经济理论
30
1.5
3
 
01309
当代经济学理论前沿问题研究
30
1.5
2
 
04304
管理信息系统
30
1.5
3
 
06316
高级财务管理
30
1.5
2
 
06317
高级财务会计
30
1.5
2
 
10104
公共政策研究
30
1.5
3
 
10205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30
1.5
2
 
16301
经济法研究
30
1.5
2
 
16302
财税法研究
30
1.5
2
 
16303
规制经济学
30
1.5
3
 
16304
社会保障与劳动法研究
30
1.5
2
 
16305
国债经济问题研究
30
1.5
2
 
16306
财税思想史研究
30
1.5
2
 
01304
市场战略理论与实践
30
1.5
3
 
23101
区域经济理论
30
1.5
2
 
04202
管理经济学
40
2
3
 
10202
公共管理研究
20
1
3
 
10304
政府公共关系学
20
1
2
 
10102
政府经济学
30
1.5
3
 
12304
中国发展经济学
30
1.5
2
 
10104
公共政策研究
30
1.5
3
 
16307
财政投融资管理与实务研究
30
1.5
3
 
16308
税务筹划研究
30
1.5
3
 
16309
比较财政研究
30
1.5
3
 
16310
产权制度与公司治理
30
1.5
3
 
16311
金融理论与政策
30
1.5
3
 
21304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30
1.5
3
 
 
 
四、学习制度与学分要求
 (一)学习制度
 1.常规课程学习制度。坚持日常听课制度,参加相应的课程考试,修完硕士学位所规定的34学分,并完成任课教师或导师指定的工作任务。
 2.导师定期指导制度。导师就学习、学术和政治思想等方面对研究生进行检查,要求每月至少一次。
 3.读书报告制度。研究生学习期间内至毕业前需阅读经典著作或国内外学术名著至少20本,需阅读外文著作至少2本。在第23学期举行1次读书报告会,针对读书中的理论问题及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并形成相应学术论文。
 4.重大问题研习制度。针对国际国内形势和热点问题及时开展研究和分析。可采取讲座形式,也可以由导师与被指导的研究生共同研习。由学院不定期或各导师自行确定。
 5.开展社会调查制度。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要开展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并形成相应的调查报告,为撰写实证性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积累相关资料。
 6.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制度。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在四学期3月举行。研究生在修完规定学分后,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经导师签字后参加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开题未通过,则需第二次开题。
 7. 学位论文答辩制度。学位论文答辩是获得硕士学位的必须路径。答辩的具体事宜按学校和学院要求确定。
 (二)学分要求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学分不得少于34学分。其中,学位课和限选课学分之和为22-24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
 五、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1.本专业硕士生在校期间应至少完成5篇课程论文,2篇学年论文。其中应至少有2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2.本专业硕士生至迟应在第3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第4学期通过论文开题报告,并定出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3.本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观点突出、论据充分、论据有力、层次清晰、逻辑性强、体现专业特色,力求创新,字数不少于40000字。行文格式与写作符合规范要求。
 论文考核指标包括:论文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研究方法选择;论据收集状况;论证程度;经典文献查阅情况;学术语言运用;行文格式与写作规范学术创新程度与学术意义;应用价值等。
 六、培养方式与方法
 本专业硕士生的培养,采取导师指导与专业指导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运用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课堂讨论、讲课与自学相结合,校内学习与校内外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指导教师要注重教学育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和科研的自动性和自觉性。要加强学生的理论基础,拓宽其知识面,着力培养其科研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七、其他
 1.本专业硕士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专业硕士生必读书目所规定的书籍,并做好笔记;导师必须定期检查硕士生的阅读笔记,并根据其笔记,评定成绩。
 2.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均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成绩评定标准以及有关要求,按《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研究生考核及成绩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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