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办有关通知要求,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4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基本合格线
2011年我校拟计划招生420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09人,专业学位研究生211人(包括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工程硕士)。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国家复试合格线B类线执行:
门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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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单科
(满分=100)
|
单科
(满分>100)
|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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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43
|
65
|
文学
|
345
|
53
|
80
|
理学
|
285
|
38
|
57
|
工学
|
290
|
38
|
57
|
工学(照顾专业)
|
270
|
38
|
57
|
艺术学
|
310
|
33
|
50
|
医学
|
290
|
38
|
114
|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验证及领取复试通知单:4月11日上午8:00—11:30,一学区主楼1007室。
2.外语笔试:4月12日下午1:30—3:30
(地点:118教学实验大楼118201、118202、118529、118601教室)
(考生具体教室安排请12日上午关注本站、座位号到118楼一楼大厅查询)。
注:请携带2B铅笔,书写笔(碳素笔或黑色钢笔)。
3.同等学力加试: 4月12日上午8:30—11:30(机械楼426教室)。
4.学科、专业复试:4月13日—14日,地点由各学科自行安排。
5.体检: 4月11日、12日(8:00—11:30,13:30—16:30)
地点:佳木斯大学校医院门诊部(一学区)(验血需空腹)。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采取口试、笔试和实践操作等,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水平及专业理论知识,外国语测试由研究生处和各学科组织进行,总成绩100分。外语测试:笔试占总成绩70%,学科外语测试占总成绩30%(含口语20分、听力30分、专业英语笔试50分);专业课采取笔试考核,由所在学科组织进行。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资格审查
1.验证:复试考生应提交《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考生需提交大学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应届考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经验证后,领取复试通知单及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2.政审: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政审证明材料(A4打印),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学工)部门加盖印章。
3.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提供科研能力及业务工作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复印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论著、获奖证书及课题等)
五、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专科学历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如下:
(1)法学专业: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2)理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
(3)口腔医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
在复试工作中,凡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外语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专业复试成绩未达我校复试要求的,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府街148号 邮编:154007
联系部门:佳木斯大学研招办(佳大第一学区主楼7004室)
电 话:0454—8618499 传 真:0454—8791594
联 系 人:张老师
外地考生,可由火车站乘15路到佳木斯大学站下车即可。
附: 上线复试名单、加试名单下载: http://218.7.123.179:8081/front/NewsDetail.aspx?NewsId=813
《政审表下载》http://218.7.123.179:8081/front/NewsDetail.aspx?NewsId=814
佳木斯大学研招办
2011年4月6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办有关通知要求,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4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基本合格线
2011年我校拟计划招生420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09人,专业学位研究生211人(包括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工程硕士)。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国家复试合格线B类线执行:
门 类
总 分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00)
法学
315
43
65
文学
345
53
80
理学
285
38
57
工学
290
38
57
工学(照顾专业)
270
38
57
艺术学
310
33
50
医学
290
38
114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验证及领取复试通知单:4月11日上午8:00—11:30,一学区主楼1007室。
2.外语笔试:4月12日下午1:30—3:30
(地点:118教学实验大楼118201、118202、118529、118601教室)
(考生具体教室安排请12日上午关注本站、座位号到118楼一楼大厅查询)。
注:请携带2B铅笔,书写笔(碳素笔或黑色钢笔)。
3.同等学力加试: 4月12日上午8:30—11:30(机械楼426教室)。
4.学科、专业复试:4月13日—14日,地点由各学科自行安排。
5.体检: 4月11日、12日(8:00—11:30,13:30—16:30)
地点:佳木斯大学校医院门诊部(一学区)(验血需空腹)。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采取口试、笔试和实践操作等,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水平及专业理论知识,外国语测试由研究生处和各学科组织进行,总成绩100分。外语测试:笔试占总成绩70%,学科外语测试占总成绩30%(含口语20分、听力30分、专业英语笔试50分);专业课采取笔试考核,由所在学科组织进行。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资格审查
1.验证:复试考生应提交《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考生需提交大学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应届考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经验证后,领取复试通知单及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2.政审: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政审证明材料(A4打印),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学工)部门加盖印章。
3.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提供科研能力及业务工作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复印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论著、获奖证书及课题等)
五、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专科学历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如下:
(1)法学专业: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2)理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
(3)口腔医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
在复试工作中,凡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外语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专业复试成绩未达我校复试要求的,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府街148号 邮编:154007
联系部门:佳木斯大学研招办(佳大第一学区主楼7004室)
电 话:0454—8618499 传 真:0454—8791594
联 系 人:张老师
外地考生,可由火车站乘15路到佳木斯大学站下车即可。
附: 上线复试名单、加试名单下载: http://218.7.123.179:8081/front/NewsDetail.aspx?NewsId=813
《政审表下载》http://218.7.123.179:8081/front/NewsDetail.aspx?NewsId=814
佳木斯大学研招办
201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