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时间及范围:
复试时间为4月15日至17日,15日资格审查,16-17日进行专业课笔试、面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16日中午12:00~13:00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外语听力测试,地点为教学楼。
复试人员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通过所报考专业的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以及网上接收到我校电子版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二、复试程序
1、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身份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地点为研究生楼261。
2、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
3、综合情况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专业课复试采取笔试形式,试题按二级学科由各院自行命题,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50分考试,由各院组织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综合考试的命题及考务,由各学院自行负责。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
(二)、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考试,考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分,由研究生学院组织进行。
(三)、综合情况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结合我校的特点,面试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纪)、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开始前应先核查考生的《复试通知书》、身份证或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面试情况要有记录,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及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含听力考试10%、面试(含口语)40%、笔试50%)。复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算法如下:
(1).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
(2).入学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3).录取原则:按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五条、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六条、其它
对复试不合格的、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各院应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录取通知书。
本意见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