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风考纪,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等有关规定,向各位考生提醒如下:
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珍惜个人名誉,文明应试,公平竞争,遵守考场秩序,自觉服从东北农业大学考点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根据教育部教考试[2008]4号《200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考务工作规定》,对在200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违规行为类型,将做出相应的处理。对于我校在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中违规者,参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纪处分条例》执行,分别给予严惩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对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考生违规者,将处理结果通告考生学校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对作弊考生的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