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法学院设法学和社会学两个学科,现有法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三个本科专业,拥有社会学硕士点。法学学科是学院重点扶持和发展的学科,社会学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社会工作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学院设有社会法研究所、社会工作研究所、司法考试培训中心、12355青少年维权服务热线等六个教学研究机构。山东省社会法研究会、济南市行政法学研究会设在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工76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20人,博士及其在读博士14人,硕士40余人。学院拥有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深受学生欢迎的师资队伍,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1人,山东省有杰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1人,有海外及港澳学习进修经历的教师11人。全日制在校生1800余人,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学院拥有先进的教学设备,设有模拟法庭、社会工作和社会保障实验室,并建有独立的资料室,拥有图书2万余册,期刊近百种。学院十分重视科学研究工作,在各类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20余部,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在内的国家、省部级项目50余项,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省部级和地市级奖励40余项,曾先后获得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目前,学院在社会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社会工作、社区理论、弱势群体和社会保障等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
学院非常重视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的学术交流,先后与国内知名高校的法学院系,与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院校建立起了稳定的学术联系。
●法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系统掌握法学知识,具有宽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强适应能力的应用型高级法学专门人才。本专业主要向学生系统传授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使学生受到良好的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训练,从而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学专业人才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民法、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
本专业毕业生可以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可在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律师职业;毕业生经过四年的学习可以报考公务员、选调生,可以继续攻读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社会工作
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追求社会正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社会服务观念,熟练掌握社会学、社会工作的基本知识,具备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的实际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导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行政(社会政策)、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心理学、社会统计学等。
本专业毕业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国加强社会建设需要大量的社会工作人才(社工师),该专业毕业生就业面非常广泛,可在民政部门从事行政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在政府及各种社会力量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以及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从事社会工作;在大中专院校从事社会工作教学与研究工作;可继续攻读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劳动与社会保障
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追求社会正义,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具有社会服务观念,具备比较扎实的社会学、管理学与经济学等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通晓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基本理论与专业技能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保障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工作概论、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社会统计学、社会心理学、社会政策、社会保障法、人口学、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管理、保险学、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发展与就业。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从事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实务工作;可在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政府所属的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从事业务管理工作;可在大中专院校从事社会保障教学与研究工作;还可继续攻读社会学、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