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调剂要求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填写“山西财经大学”为第一志愿并确认。根据调剂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按照1:1.2确定复试资格,额满为止。复试结束,预录取之后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国家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从校外调剂,按照调入专业要求进行复试。
校际调剂专业有:计算机应用技术、物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非法学)。
2、我校博士点二级学科接受“985”高校本科毕业考生的调剂
为了优化我校研究生生源结构,具有二级学科博士点的专业接受“985”高校本科毕业报考“985”或“211”高校考生的调剂;调剂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政治各55分,总分360分;“985”高校本科毕业考生的调剂,不参与本校相关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划线;参加接受调剂专业的统一复试。复试合格,优先录取为公费计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