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20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意见》等文件的精神,结合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特制定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经济史是研究人类社会各个历史时期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现象和经济规律的科学。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在经济学及其它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水平基础上,经过硕士学位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世界和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脉络,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运用经济史学方法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的创新能力,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适应社会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本专业毕业研究生应达到的要求是: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
2.全面、系统地掌握经济史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了解本学科的成果及其发展方向,掌握基本的数学分析工具和计量方法,知识面宽、结构合理,思维敏捷、富有创新能力,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实际经济工作。
3.具有科学的学风和科学研究能力,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团队意识强、有事业心、社会责任感。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资料。
5.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根据培养应用型、开拓型、创新型的复合型人才的需要,结合学术带头人深厚的科研基础与相关成果,本着学科梯队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设置三个研究方向:
1.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
2.世界经济史
3.晋商研究
三、学制与学分
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基准学制为3年,其中理论学习两年(4个学期),社会实践及毕业论文设计1年。允许研究生在2-4年内完成学业,理论课程学习不少于3个学期,社会实践及毕业论文设计不少于1个学期。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毕业所需要学分。总学分至少45学分,其中课程学分至少36学分,其它培养环节9学分。
跨专业选修课区别于学科基础课与专业主干课,为拓宽研究生个人发展空间,适应研究生个人志向需要,研究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研究方向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程。
四、成绩考核
1. A、B、C类课程必须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以70分为合格。D、E类课程以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以60分为合格。外语要求参加CET六级考试,通过为合格。成绩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的学分。
2.F类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执行《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意见》。
3.G类补修课程考核说明。跨学科考取的研究生,在学期间需补修本专业主干课程2门(该课程是经济学专业本科学位课程),每门课程1学分,但不包括在必须达到的45学分之内。未经补修或补修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能取得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补修课程应根据研究生知识结构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由研究生学院确定补修名单,组织安排完成补修的教学环节,并计入学籍档案。
4.免考英语条件和程序执行《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意见》。
5.学位专业课综合考试。全部课程学习结束后,要进行学位专业课综合考试。综合考试成绩不计学分。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能取得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五、课程设置
经济史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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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学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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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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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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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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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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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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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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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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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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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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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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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经典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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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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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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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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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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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为必修课,共7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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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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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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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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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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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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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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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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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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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列部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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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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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宏观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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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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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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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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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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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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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至少选修8学分。
(注意:带*课程为本专业首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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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微观经济学
|
2
|
3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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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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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2
|
36
|
√
|
|
|
|
经济学院
|
*经济计量学
|
2
|
3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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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院
|
*发展经济学
|
2
|
32
|
|
√
|
|
|
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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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
2
|
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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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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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金学院
|
财政学
|
2
|
36
|
√
|
|
|
|
财金学院
|
国际经济学
|
2
|
3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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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学院
|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
2
|
3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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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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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
高等数理统计学
|
2
|
36
|
|
√
|
|
|
统计学院
|
资本论
|
3
|
54
|
√
|
|
|
|
经济学院
|
C
|
专业主干课
|
新制度经济学
|
2
|
36
|
|
√
|
|
|
经济学院
|
全部为必修课,共14学分。
|
世界经济史
|
2
|
3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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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
中国经济史
|
2
|
36
|
√
|
|
|
|
经济学院
|
经济史理论与方法
|
2
|
36
|
|
|
√
|
|
经济学院
|
经济史要籍选读与介绍
|
2
|
36
|
|
|
√
|
|
经济学院
|
中外经济思想史
|
2
|
36
|
|
√
|
|
|
经济学院
|
西方经济学流派
|
2
|
36
|
|
|
√
|
|
经济学院
|
D
|
专业方向课
|
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研究
|
2
|
36
|
|
|
|
√
|
经济学院
|
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方向
|
本方向为必修课,每生需修4学分。
|
晋商专题研究
|
2
|
36
|
|
|
|
√
|
经济学院
|
晋商研究方向
|
世界经济史研究
|
2
|
36
|
|
|
|
√
|
经济学院
|
世界经济史方向
|
E
|
跨专业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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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研究方向在全校各专业所开设的课程中选修,至少选修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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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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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培养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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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展望、形势与政策教育、学术报告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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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展望1学分(在经济学科大类中至少选择听取4场,学院考核)
形势与政策教育1学分(研究生学院组织并考核,共计16学时)
学术报告1学分(研究生学院协调安排并考核,2年共15次)
|
参与课题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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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课题(范围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纵向和横向课题),经导师在课题中书面认定后可计2分。或者参与导师申请的校内模拟课题训练(要求在研究生学院立项备案),并由导师组最终作出结论,可计2分。(注意:课题结项证明需报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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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践
|
1
|
辅助导师的本科教学工作,由导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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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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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第1作者,可计1分(增刊不算)。
或者与导师合作发表,导师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的研究生可计1分,第三作者的研究生,记0.4学分。
或者在完成规定的课题任务后,协助导师完成其它有经费的课题或省社科规划办课题,可计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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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
1
|
到实务部门从事专业及相关工作,并撰写实习报告,实习单位与导师成绩评价合格,可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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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科研创新活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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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校或研究生学院认定的科技创新活动计1学分。(包括大学生课题大赛、论文大赛和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大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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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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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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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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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门课程1学分,但不包括在必须达到的45学分之内。学生自学,经济学院与研究生学院组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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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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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1、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 2、世界经济史 3、晋商研究
六、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修完课程(至少36学分)后,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写出论文开题报告,并由研究生本人在论文开题会上向导师组作出汇报。开题报告经导师审定、研究生学院备案后,才能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论文选题的来源、选题的依据。
2.选题的目的、意义、应用前景。
3.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4.论文设计方案(包括研究工作的主要研究方法或资料收集方法、统计处理的方法等)、实施计划进度及预期结果。
5.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及解决措施。
七、毕业(学位)论文
论文开题报告确定之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研究生自主完成论文写作。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从开题报告到论文写作完成的时间不超过一年。研究生修满学分(至少45学分)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后,提出硕士学位答辩申请报告,经研究生学院核实后,可申请答辩。关于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按照《山西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