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是学校为研究生教学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动态监控培养过程,保障高层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而成立的。为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明确职责范围,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宗旨是: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与教学管理方面的统一规划,统筹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提高我校研究生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三条 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
第二章 组织构成
第四条 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由教学经验丰富且有较高威望的研究生导师和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由5-7人组成,年龄在65岁以下,任期3年,可连任1届。具体人选由研究生学院推荐,学校审批。
第三章 职责与权利
第五条 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在工作中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关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遵循研究生教育和教学规律。在坚持对研究生教学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研究生的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学校的决策提供科学分析和指导。
第六条 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具体职责。
第1款 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对研究生专业与研究方向设置进行评价,对新增专业的论证和评估工作;对研究生重点课程和校级优秀课程的评选,对重点课程建设规划进行审议,对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2款 教学文件建设。对研究生教学方面的重要管理制度进行审议;根据需要及时提出制(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建议,提出制(修)订的原则要求并监督实施。
第3款 教材建设。审议学校自编研究生教材规划和年度出版计划、研究生教材建设资金使用计划;指导我校主编的研究生规划教材(含国家、部(省)和学校规划教材)的编审和评价工作;对研究生教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第4款 教学改革。对研究生教学改革方案进行审议;对研究生教学改革方案的执行监督指导,对执行结果及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为决策机构提供科学的分析和判断;对完善研究生教学管理体制和教学管理措施提出建议;对加强研究生的教风和学风建设提出具体意见。
第5款 对研究生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进行评议,对成果进行验收评价。
第6款 收集国内外研究生教学改革信息、资料,研究国内外研究生教学思想、教学动态,反映校内外研究生教学情况和意见。
第7款 对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监督和指导,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审议和分析。
第8款 对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分委员会主任委员每月岗位津贴300元,副主任委员每月岗位津贴200元。为体现按劳取酬的原则,全体委员(包括主任与副主任委员)每次活动补贴20元。
第四章 组织活动与工作程序
第八条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
第九条 分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三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专题研究研究生的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并印发会议纪要。
第十条 分委员会各成员每人每月要到教学第一线进行教学检查。教学检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可随机抽查听课,组织座谈,也可检查教案;每学期至少一次到有关班级直接听取研究生意见,以取得正确信息反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樊而峻 李志强 雷钦礼
柴晓霞 李玉敏 沈沛龙 薛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