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爱军,男,汉族,1965年生,中共党员,山西昔阳人。1987年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2002年5月在山西农业大学任教,曾任山西农业大学社科部法学教研室主任,1997年6月晋升副教授,2002年6月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5月调太原重型机械学院法学院任教。2003年被确定为太原科技大学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在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师从我国著名的刑事诉讼法学专家宋英辉教授作高级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发表论文23篇,出版专著5部,主编或参编教材4部,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
主要社会兼职:北京泽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西省法学会理事、山西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山西经济法研究会会员。担任山西农业大学、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畔村委会、山西华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