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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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5号)文件精神,2011年我校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报名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共报名27人,经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条件者19人,涉及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8个专业领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将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与录取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决定复试及录取名单。研究生学院具体实施,组织和协调复试录取工作。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工作小组,由主管院长任组长,按专业领域分别成立3人面试小组,共同评定复试成绩并决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复试报到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2年1月11日下午3:00—5:00。凡无故不参加复试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地点: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三、资格审核材料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任教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方才有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学院进行审核;学士学位获得者还需提交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将允许参加复试,不符合条件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和入学资格。
提示: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1]28、80号文件规定:招生单位须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招生单位可委托有关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内容:
  (一)政治理论测试(笔试)于2012年1月12日上午进行,具体地点在资格审查时通知。
  参考书:十七大报告,十七届三、四、五和六中全会精神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论述等。
(二)专业综合面试于2012年1月12日下午进行,地点为各专业所在学院。
 
  五、公布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学院严格遵循 “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录取。并于2012年1月12日下午各专业综合面试结束后公布复试合格考生名单。 
 
   六、交纳学费:
  复试合格考生于2012年1月12日下午至1月13日上午将学费一次性交到我校计财处(科学会堂A座一层),之后方可离校,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
  阅读到本通知的考生,请尽快将本人的报考专业、报名号及姓名发送到下列邮箱,以便我们及时了解考生得到通知的情况,邮箱:
  lvjin@sxnu.edu.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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