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硕士研究生补修课程的原则
以同等学力和跨一级学科考取的硕士研究生,至少应补修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3门。如果指定的课程已经修过,可以按规定申请免修。补修课不计学分。
二、博士研究生补修课程的原则
以同等学力和跨一级学科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至少应补修该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3门。如果指定的课程已经修过,可以按规定申请免修。补修课不计学分。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补修课程的原则
对跨一级学科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至少应补修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3门。如果指定的课程已经修过,可以按规定申请免修。补修课不计学分。
四、申请补修课程免修的程序
1.申请免修的补修课程必须是在我校或国家“985”高校相应阶段完成的,其他学校的不予认可。
2.研究生提供课程免修申请,同时提供申请免修的课程成绩证明。博士生需提供硕士阶段成绩证明,硕士生及硕博连读生需提供本科阶段成绩证明。
3.研究生免修申请经导师同意,并经学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参加该门课程学习和考试,原课程考试成绩予以认可登记。
4.成绩证明由所在学校档案馆或相关学院(系)出具,要求有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出具成绩证明单位的公章。
5.研究生应及时将经批准的免修申请及证明材料随选课单一起交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秘书处,由学院(系)将该材料放入研究生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