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编号:605 课程名称:法学综合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主要考查考生对刑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首先,要求考生系统掌握刑法的体系、结构和各知识点;准确把握刑法基本原则和各种制度的具体内容;正确理解犯罪的一般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原理;全面理解排除犯罪的事由、各种犯罪形态的特征与成立条件;弄清各种刑罚的基本.内容、适用对象以及在适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熟练掌握各种具体犯罪尤其是常见罪、多发罪、严重罪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相关犯罪之间的区别;熟悉刑法条文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了解刑法规定和司法解释的理沦依据与实践依据;能够运用刑法规定与刑法理论正确、全面、透彻地分析疑难案例。其次,要求考生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特征。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度与规则。并能够运用相关原理解决和处理行政事务及行政争议。
二、考试的内容及比例
刑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内容各占 50% 。
三、试卷类型及比例
1 .《刑法》部分:(1 )选择题、名词解释占 20% ;(2 )简答题、论述题占 20% ;(3 )案例分析 10% 。
2 .《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部分:(1 )选择题、名词解释占 20% ;(2 )简答题、论述题占 20% ;(3 )案例分析 10% 。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笔试;考试时间:三小时。
五、主要参考教材
1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
2 .张正钊主编:《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2005 年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