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05]2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文件已于2005年12月21日印发,为了保持研究生学位申请政策的连续性,经研究决定:2006年6月1日
至 2006年12月31日为执行本《若干规定》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申请答辩者可选择按
照西交研[2002]84号文件或者[2005]24号文件办理;自2007年1月1日起,申请答辩者一律按照西交研
[2005]24号文件办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06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