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代码:020205)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能力的应用型(研究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立志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2.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并了解其研究动态;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自学能力;具备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实际工作能力;能够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英文文献并进行国际交流、具有使用英语撰写科研论文的初步能力。
3.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二、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
产业经济学是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学科代码:0202)下的二级学科,设有以下五个研究方向:
1、产业经济理论
主要研究在以工业化为中心的经济发展中产业间的关系结构,产业内企业组织结构变化的规律以及研究这些规律的方法,以产业经济学理论为依据,以产业政策为基础,分析研究产业升级、产业垄断及如何实现产业结构、产业组织的最优化和调整,实现协调发展。
2、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
主要研究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产业技术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产业发展战略问题,突出研究企业技术创新的机制构建与动作、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发展战略。
3、产业政策与产业经济管理
研究产业政策与产业政策体系、产业政策动力、产业政策评价,针对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分析主导产业选择、产业结构和产业组织的优化、企业重组、高新技术产业问题的发展趋势,研究在不同发展阶段为达到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优化,如何选择不同的主导产业等相应的产业政策。
4、流通经济理论
以流通产业为主线,从理论应用和创新上,研究流通产业政策,包括流通产业融合政策、流通产业体制、流通产业开放、流通产业组织等。
5、环境与资源经济
研究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环境资源价值与费用效益分析、环境损害与效益的价值评估方法、环境资源的价值、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同时研究环境经济政策类型和实施条件、排污费与污染治理成本、排污权交易的微观效应、宏观效应,资源和环境的补偿机制与政策。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三年。在完成培养要求指标的情况下,少数学习优秀的硕士研究生,经审核达到我院对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的要求并有条件提前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
四、培养方式
遵循“高起点、严要求、开放式、个性化”的原则,实行以导师为主的导师组制,导师充分有效地利用导师组的集体智慧和优势,加强集体指导,提高培养质量。
1.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先接受学科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的学习,第二学期末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每位研究生的导师。
2.采取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每个硕士研究生导师组一般由3位以上(含)导师组成。研究生的培养既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导师组的整个学术群体的集体指导作用,在培养过程中要积极发挥研究生本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在确定每位研究生的导师后,由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共同制定,经导师组讨论后确定,以推进研究生的个性化培养。
4.研究生教学形式应灵活多样,提倡采用研讨班、专题式、启发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把课堂讲授、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等有机结合,加强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5.根据专业和培养计划需要,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专家来我院授课,或派出硕士研究生到其他名牌高校或科研院所修读部分课程。提倡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互相承认学分,联合培养研究生。
五、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及学分(具体见课程计划表)
1、必修课,25学分
(1)公共学位课,10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2学分
英语,6学分
(2)专业学位课,15学分
中级微观经济学,3学分
中级宏观经济学,3学分
中级计量经济学,3学分
产业经济学,3学分
区域经济学,3学分
2、选修课,10学分
(1)公共选修课,2学分
中国古典哲学概论、科学技术哲学概论、第二外语(日语),三门选一门,2学分。
(2)专业选修课,8学分
3、前沿专题讲座,2学分
前沿专题讲座,2学分。前沿专题讲座为必修环节,一般要求听8次以上,在第一、二学年内完成。
4.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为了保证培养质量,对于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根据专业培养的要求,入学后需要补修有关专业硕士生或本科生基础课或其它课程。补修课应由指导教师提出,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并进行考核,这些课程可以是本科课程,不计算学分。
(二)学分数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35学分,其中学位课25学分。
学分折算:专业课(含必修课和选修课)18~20课时折合1个学分;公共课(含必修课和选修课)18~36课时折合1个学分。
(三)课程考核
研究生所开课程中,学位课采用考试方式进行考核,其他课程可采用考试或课程论文等方式进行考核。
六、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
(一)研究生在学期间均须进行科研实践,没有参加科研实践者不准参加论文答辩。科研实践包括:
1、参与或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包括导师项目)。在毕业时应有该项目的正式成果或阶段性成果(以署名为准),或有承担项目的协议书、委托书等证明;
2、参加学术会议。应有提交的学术论文或参会代表的依据如邀请函、会议代表名单等。
3、参加院级以上各种学术评奖并获奖。
4、有具体任务的参加学术性社会调查。
5、研究生毕业前至少在本年级范围内组织一次研究报告会或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以上四条中1、2、3、4条须达到1条即可,第5条为刚性要求。
(二)研究生均须进行实习,包括教学实习、考察、社会实践等,实习为必修环节,没有进行实习者不予审定毕业资格。实习环节合格记1学分。
七、学位论文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研究生通过开题报告后,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完成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开始之前,必须经过认真地调查研究,查阅大量文献资料,了解本人主攻研究方向的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的研究题目,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作论文开题报告。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要密切结合本学科发展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特点进行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也可以结合科研攻关项目或从事技术开发研究,但要求学位论文观点正确,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语言通畅,逻辑结构合理;必须有本人的见解和创新,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论文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
(四)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详见《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八、答辩与学位授予
按《西安财经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