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
为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对在学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特制定我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是硕士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为第二作者(硕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且以西安邮电学院名义发表的学术论文。
2、发表论文以正式出版或收到录用通知为准。仅收到录用通知的,须同时附上论文原稿。
3、硕士研究生须公开发表论文1篇方可申请学位。
二、统计办法
1、公开发表论文
研究生在国内外正式刊物公开发表1篇,或被正式出版的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1篇,或在国际会议上交流1篇本学科领域的论文,按1篇公开发表论文计入。
2、核心论文
研究生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确定的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的论文1篇,按一篇核心论文计入。
研究生在国外正式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的论文1篇,等同于发表核心论文1篇。
研究生在多国国际会议上发表本学科领域的论文1篇且被EI、SCI、ISTP收录,等同于发表核心论文1篇。
三、确认办法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由研究生部认定并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