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精品战略,进一步吸引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好、综合能力强、科研潜力大、具有创新意识的优秀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改善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我校面向全国部分地方高校招收推荐免试生。为保证接收的推荐免试生质量及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计划
根据教育部和总政治部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拟招收10名推荐免试入伍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10名推荐免试非入伍应届本科毕业生(免除学费)。
二、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遵纪守法,积极向上,愿为国家和军队医疗卫生事业服务。
2.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能胜任正常学习工作任务。
3.必须是“211”工程建设院校(西安地区除外)中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地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防生。
4.大学本科成绩优秀,全部课程不得有重修,学习成绩排名本专业前15%。
5.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通过。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大学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7.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科研论文、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接收。
8.如当年不能按期毕业且不能获得学士学位,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接收学科
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基础、军事学科均可接收入伍推荐免试生;专业学位授权学科(除护理硕士外)可接收非入伍推荐免试生。
四、接收程序
1.推荐免试生应于每年9月底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四军医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所在高校2名研究生导师的推荐信;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证书或成绩单;
(5)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2.申请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基本接收条件者,通知本人来我校参加复试。
3.学校组织专家对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复试时进行体检。
4.通过面试答辩,综合排名靠前且符合入伍条件的办理入伍手续,其余择优录取为非入伍推免生。
5.学校政治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
6.推荐免试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市)招办的要求办理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手续。
7. 入伍推免生入学后,学校政治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军队在职干部待遇定职定级;非入伍推免生入学后办理教育部学籍注册,并免除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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