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基础》科目大纲
(科目代码:847)
一、考核要求
本课程主要考核学生对音乐学的基本理论,如西方音乐史、中国音乐史、中国民族音乐等问题的理解与认识的能力,检查学生在具有一定的音乐学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对音乐的判断与感悟能力。考核的目的是,引领学生实事求是地、按照音乐的基本规律和自身特征,对音乐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为后续的学习奠定一定的基础。
二、考核评价目标
考核评价目标分为三个层次,即一般了解、基本掌握、重点掌握。一般了解,主要指对教材中介绍的一般性知识、方法等有一个大概的了解,知道有一个说法就可以。基本掌握是指对所要求的内容要能够做到运用较为灵活,对涉及到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能够既知其然,又要知其所以然。重点掌握是指对所要求的内容在基本掌握的基础上做到对知识的融会贯通,方法的把握上能够熟练运用,谙熟于胸。
要求对大纲中三大部分的知识内容有较全面的掌握,不要求深而要求广,尤其是常识性的内容。
三、考核内容
第一部分:西方音乐史
(参阅《西方音乐史》考试大纲)
第二部分:中国音乐史
(参阅《中国音乐史》考试大纲)
第三部分:中国民族音乐
第一章:中国民族音乐的特征与类型
第一节:中国民族音乐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中国民族音乐的一般类型
第二章:中国民歌
第一节:中国民歌概况及其历史沿革
第二节:中国民歌的体裁分类艺术特征
第三节:中国民歌的风格区划及其音乐特点
第四节:中国少数民族民歌的代表性种类
第三章:民族器乐
第一节:中国民族乐器发展概况
第二节:中国传统民族乐器的类型划分及其特点
第三节:中国民族器乐曲的历史发展
第四节:中国民族器乐曲的类型划分及其艺术特征
第四章:舞蹈音乐
第一节:中国传统舞蹈音乐的界定及其历史沿革
第二节:中国传统舞蹈音乐的类型划分及其音乐特征
第五章:说唱音乐(曲艺音乐)
第一节:中国说唱音乐的基本概况及历史沿革
第二节:中国说唱音乐的基本类型及代表性曲种
第六章:戏曲音乐
第一节:中国戏曲音乐发展概况
第二节:中国戏曲音乐的类型划分、代表性剧种及其艺术特征
第三节:中国戏曲音乐之四大声腔及其艺术特点
第七章:秦陇音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曲目赏析
第三节 音乐特征
第八章:三晋音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曲目赏析
第三节 音乐特征
第九章:关东音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曲目赏析
第三节 音乐特征
第十章:齐鲁燕赵音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曲目赏析
第三节 音乐特征
第十一章:中州音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曲目赏析
第三节 音乐特征
第十二章:江淮音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曲目赏析
第三节 音乐特征
第十三章:吴越音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曲目赏析
第三节 音乐特征
第十四章:荆楚音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曲目赏析
第三节 音乐特征
第十五章:巴蜀音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曲目赏析
第三节 音乐特征
第十六章:滇桂黔音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曲目赏析
第三节 音乐特征
第十七章:青藏高原音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曲目赏析
第三节 音乐特征
第十八章:北方草原音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曲目赏析
第三节 音乐特征
第十九章:新疆高原与绿洲音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曲目赏析
第三节 音乐特征
第二十章:岭南音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曲目赏析
第三节 音乐特征
第二十一章:闽台音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曲目赏析
第三节 音乐特征
第二十二章:客家音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曲目赏析
第三节音乐特征
第二十三章:中国民族音乐的艺术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