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的技术与方法,掌握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公共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行政部门和相应的政府行政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培养要求:
主要学习管理科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我国有关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具有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须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能力和较强的社会调查和写作能力。
主要课程:
管理学原理、管理心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社会学概论、政治学原理、应用统计学、法学导论、公共行政学、信息管理系统、公共关系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公共政策、管理定量分析、管理文秘、公共财务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基础与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