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过系统的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
法理学、国际法、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和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