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鼓励研究生认真作好学位论文工作,不断提高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内容:
1、以学位论文为主要内容,在国际、国内学术刊物和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的篇数以及论文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情况;
2、获奖情况(包括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及所参加的科研项目两个部分),获奖级别(如国家、省部、市、校级等)、次数及研究生本人署名的排名;
3、申请专利情况;
4、在校学习期间承担或参与的科研项目以及所取得的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附有关证明材料);
5、论文答辩委员会推荐意见及论文评阅意见;
6、学位论文:
①选题有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②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
③论文体现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④材料翔实,文字表达准确。
二、评选步骤
1、凡本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经答辩获全票通过,且答辩委员会同意作为优秀学位论文加以推荐者,均可申请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
2、申请人应填写“甘肃政法学院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学科组提出推荐意见。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学院的学位论文进行认真的评选,评选时应按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进行无记名投票,赞成票超过半数才为有效。
4、优秀学位论文名单确定后,报校学位办公室,同时交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所需材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
5、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比例一般为当年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左右。
三、奖励办法:
凡经评审入选的优秀学位论文,将在甘肃政法学院校报上公布,并优先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