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第一外语课程教学,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特制定本要求。
研究生第一外语是指研究生入学考试所选外语,在“学习要求”的制定中以英语为例,其他语种参照执行。本要求适用于全日制研究生。
一、教学目的
(一)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第一外语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较熟练的阅读能力,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够以第一外语为工具进行本专业的学习和研究。
(二)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第一外语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熟练的阅读能力,较好的写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能以第一外语为工具,熟练地进行本专业的研究和学术交流。
二、教学安排
(一)硕士研究生第一外语安排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每周6学时,共计216学时,由外国语学院选聘教师,任课教师由副教授及其以上教师担任。
硕士研究生英语分为普通班和基础班。普通班由入学考试时选考英语的考生组成,基础班由入学考试时选考梵文的考生组成。
1.普通班按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分高、中、低三个层次分别编入A、B、C班,每班不超过60人,如某一层次学生人数超过60人,则再细分,如A1、A2…等。各班使用统一的教材。
普通班学生不准转入基础班学习。如确因特殊原因需在普通班三个层次间转班的,由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外国语学院签注意见后送交研究生处审批。
2.基础班不采用分级教学的方式组织教学,选用统一教材。
基础班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程度申请转入普通班学习,由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外国语学院签注意见后送交研究生处审批。获准转班者必须参加所在普通班的考试。
(二)博士研究生第一外语安排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每周4学时,共计144学时,由外国语学院统一排课和选聘教师,任课教师由副教授以上教师担任。教材由外国语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博士生本人程度确定,内容主要包括听、说、读、写。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博士和英语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可免修英语,具体由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和导师同意,外国语学院签注意见后送交研究生处审批。获准免修者必须参加外语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获得相应学分:
(1)取得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证书者;
(2)TOEFL(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以英语为外语的考试)成绩580分以上(3年内有效);
(3)GRE(Graduate Record Examination)成绩2000分以上(5年内有效);
(4)GMAT(Graduate Management Admission Test国外工商管理硕士入学考试)成绩700分以上(5年内有效);
(5)IELTS(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国际英语水平测试制度)成绩5.5分以上(3年内有效);
(6)WSK(外语水平考试)(PETS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7)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3年内有效);
(8)在相应的英语国家获得过学位。
三、考试与成绩评定
研究生英语必须进行考试,具体由外国语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命题和评卷,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试卷由研究生处归档保存。
研究生第一外语成绩以百分制记分,以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总评成绩(两个学期各占50%)为学位课成绩。每学期的成绩由20%的平时考查成绩和80%的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平时成绩的获得方式由任课老师确定。硕士研究生课程总评成绩及格(60分以上含60分,下同)可获得6个学分;博士研究生课程总评成绩及格可获得4个学分。
四、补考与重修
研究生第一外语考试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可申请重修一次,不申请重修或重修后仍不及格者,视作第一外语课程不合格。
第一学期成绩不及格者,暂不安排补考;第一和第二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的,须在第三学期开学后2周内安排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本人须在接到成绩通知单后一周内向研究生处提出重修申请,获准者跟下一级相应班级重修。补考或重修后的成绩按《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和成绩管理办法》登记。
五、为了确保研究生第一外语课程的学习时间,各培养单位(学院、研究院、研究所、部等二级单位简称培养单位,下同)一般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外出参加其他实践活动(节假日除外)。如确有必要外出者,由导师申请(硕士研究生须导师组同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送交研究生处审批。获准外出的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每次时间最多不超过两周,所缺课程由研究生本人自修。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并适时提起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