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法理学》科目大纲
一、考核性质
法理学作为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在法学的学习和研究中具有核心和基础地位,它不仅为法学学习和研究提供基本的概念和基本理论指导,而且为法学研究提供方法论指导。因此,对于法学专业学术研究生选拔考试来说,该考核属于水平测试,不仅考察考生对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命题的熟练掌握程度;而且考察考生对与法学的基本理论的应用和法学中的前沿问题的敏感度。
二、考核要求
法理学这门课程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法学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命题以及基本理论,能够运用所学过的法学理论分析一些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能够意识到法学研究中的一些前沿性问题。
三、考试方式与分值
本科目满分150分,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命题,全国统一考试。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80分钟。
四、考试内容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一、法学研究的对象
二、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三、法学教育
第二章:法学的历史
一、西方法学的历史
二、中国法学的历史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章:法学方法论
一、法学方法论
二、法学的基本方法
第四章:法的概念
一、法的本质
二、法的特征
第五章: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一、法的渊源
二、法的形式
三、法的分类
四、法的效力
第六章:法的要素
一、法律概念
二、法律规则
三、法律原则
第七章: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释义
二、法律部门的划分
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第八章: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和义务释义
二、法与权利和义务
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四、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五、权利的界限与权利的滥用
第九章、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为释义
二、法律行为的结构
三、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
第十章: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释义
二、法律关系的分类
三、法律关系的主体
四、法律关系的客体
五、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消灭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释义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
三、法律责任的类型与实现方式
四、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第十二章:法的起源
一、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二、原始习惯与法的区别
第十三章:法的历史类型
一、近现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二、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法律发展
一、法律继承
二、法律移植
三、法制改革
第十五章:法的运行概论
一、法的生成
二、法的实效
三、法的实现
第十六章:立法
一、立法的概念
二、立法的原则
三、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四、立法过程与立法程序
第十七章:守法
一、守法的概念
二、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三、守法的主客观条件
四、普法教育与守法
第十八章:执法
一、执法的概念
二、执法的种类
三、执法体系
四、执法的原则
第十九章:司法
一、司法的概念和特点
二、司法体系
三、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第二十章:法律监督
一、法律监督的概念
二、法律监督的功能
三、法律监督的原则
四、法律监督的体系
第二十一章:法律职业
一、法律职业的技能
二、法律职业的伦理
三、法律职业制度
第二十二章:法治与法治国家
一、法治与法治国家释义
二、法治的基础
三、法治的基本理念
四、现代中国的法治实践
第二十三章:法的作用
一、法的作用释义
二、法的规范作用
三、法的社会作用
四、法的局限性
第二十四章: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释义
二、法的价值体系
第二十五章:法与利益
一、法的利益调控机制
二、法对利益关系的处理
第二十六章:法与人权
一、人权的释义
二、法对人权的保护
第二十七章、法与秩序
一、秩序的释义
二、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
第二十八章、法与正义
一、正义的释义
二、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第二十九章:法与效率
一、效率的释义
二、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第三十章:法与经济
一、法与生产方式
二、法与市场经济
三、法与经济全球化
第三十一章:法与政治
一、法与国家
二、法与政党及其政策
三、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
第三十二章:法与文化
一、法与传统
二、法与宗教
三、法与法律文化
第三十三章:法与道德
一、法与道德的联系、区别
二、法与道德的冲突及解决
三、伦理类型与法律发展
第三十四章:法与科学技术
一、科学技术说
二、法与科学技术的联系和区别
三、法与科学技术的相互作用
第三十五章:法与生态文明
一、法与生态文明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