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方向:天然高分子材料改性的方法及机理;化学与环境的关系;环境恶化的原因及治理方法和手段。
2、开设主要专业基础课:精细高分子结构与性能;现代高分子仪器分析;高分子助剂;高分子表面活性剂;高分子材料改性方法;环境化学;环境生态学。
3、博士生入学考试课目:高分子化学及物理,环境化学;制革化学;英语。要求有良好的环境化学及高分子科学基础,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必须有在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两篇以上。胸怀坦荡,有团队精神,动手能力强。
4、课程学分要求: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取得不少于17学分。其中: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2学分;第一外国语,3学分;专业基础学位课,2学分;专业课,2学分;选修课,4学分;教学实践,2学分;学术报告(五次公开的Seminar讲座),2学分。
5、时间安排: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需要延长学习年限,须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可以延长学习年限一年。半脱产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可根据情况延长一到二年,但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六年。学习年限延长期间博士生不再享受助学金,导师不计工作量。在规定的延长期内仍不能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生,作肄业处理。学业优异、科研成果突出而且学位论文质量高的博士研究生,可以提前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提前答辩的期限不得超过半年,而且必须经过导师同意,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学校主管校长批准。
6、答辩条件:博士研究生在毕业答辩前,应向答辩委员会提交三篇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应在国内核心刊物以上的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其中一篇应被SCI、EI或ISTP检索,否则不允许答辨。
7、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与导师及其所在博士学科点所承担的重要科研项目相结合,应以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高新技术问题为背景。同时鼓励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意义的论文选题,支持学术创新思想,特别鼓励具有一定风险性的学科前沿领域的课题。
8、博士生培养:在论文研究工作中,应创造条件让博士生参加课题论证,积极申报国家、省(部)和企业的科研项目,承担和参与科研项目鉴定等方面的科技实践活动。注意锻炼博士研究生的才干,培养生主持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工程管理的能力。
9、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应符合以下主要条件:
—博士学位论文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论文应表现出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并且能够反映出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的和完整的学术论文,可以由一组论文所组成。
—博士学位论文要求文句简练,印刷工整,图表清晰,层次分明,学风严谨,计算无误,数据可靠,结论正确,逻辑性强。
—博士学位论文应包括以下内容:简要说明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技术途径以及本人所作出的工作;说明所采用的理论与实验方法以及计算方法,并将整理和处理的数据进行理论分析和讨论;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得看法和建议;写出必要的公式、计算程序、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文献和资料;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和与别人合作的部分应加以说明。
论文格式:采用统一封面、统一格式打印,具体要求见《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统一要求》。
10、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由五名相关学科的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由博士生导师对其中三人进行提名(校内一名和校外二名),并报研究生部审查。另外二名由研究生部组织进行“双盲”评审。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时间为二个月。
11、答辩:评阅意见全部返回后,由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汇总评阅人的意见。全部评阅人没有否定意见,才能举行答辩。如有一位评阅人不同意论文提交答辩,应暂缓安排答辩,论文作者根据评阅人的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并经导师审查认可后,有研究生部组织复议。复议中如仍有异议,则不能进行答辩。论文作者可继续研究,在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评审。
博士研究生可到研究生部或在研究生部的网上下载有关博士学位审批的系统表格,填好有关栏目的内容,交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将评审意见汇总,填写到博士学位审批表的有关栏目中,并且到各学院和研究生部办理有关答辩的手续。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名专家组成,其中多数应是博士生导师,至少有二名以上校外专家,而且有二名以上为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外校的博士生导师或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的博士生导师担任,申请人的导师可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但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成员应掌握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坚持原则,事实求实。
12、学位授予: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经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并提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如果答辩委员会认为论文没有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并同意进一步对论文进行修改,可做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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