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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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刑法学


  一、学科的历史与现状:

  吉林大学的刑法学科始建于1952年。1979年成为国内第一批刑法学专业硕士点。1986年取得了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内最早取得刑法博士点的少数几个单位之一,也是我国东北地区最早的法学专业博士点。2002年被评为吉林省重点学科。

  本学科已经形成一支梯队结构合理、知识结构清新、专业方向齐备、实力雄厚的学术团队。目前本学科共有教师16人,其中教授4人(均为博士生导师,1人为兼职),副教授5人,讲师3人,助教4人。其中博士学位获得者8人,博士后2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7人。本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有李洁、吴振兴、张旭、孙谦等4位教授。其中,李洁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教育部重点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吴振兴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重点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邀研究员;张旭教授兼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教育部重点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邀研究员;孙谦教授原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现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兼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本学科现有教师绝大部分是50岁以下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一批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已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崭露头角。

  本学科已形成了比较刑法学、中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刑事程序法学和犯罪学等五个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1)比较刑法学研究方向是本学科的具有特色的重要研究方向。目前已形成颇为坚实、广泛和独具特色的研究,在比较刑法许多方面展开深入研究,如中日、中德刑法犯罪构成理论比较、中德、中美、中英刑事立法、具体犯罪的比较,等等。20多年来,本方向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做出了令刑法学界瞩目的探索,为中国刑法学的成熟与发展,为吸收、借鉴外国先进刑法文化做出了突出贡献。其研究水平在国内处于先进行列。本方向带头人李洁教授曾访学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日本西南学院大学、德国汉堡大学。如今,以她为核心的多名骨干教师正从事这一领域诸多课题的研究。

  (2)中国刑法学研究方向一直是本学科的重要研究方向。近年来在吸收、借鉴外国先进刑法文化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研究中国刑法,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从中国刑法的实际出发,从刑法哲学、理论刑法学、刑法解释学等不同层面梳理中国刑法理论,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学术观点与学术流派。目前以李洁、吴振兴教授为核心的一批骨干教师正从事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刑法解释、犯罪形态论、犯罪构成理论等领域研究。

  (3)国际刑法学方向与国内同行相比起步较早,目前在国内的国际刑法学领域占有重要的一席。本方向带头人张旭教授曾先后访学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德国弗莱堡马普国际刑法研究所、德国波恩大学,她通过不懈的努力进行着国际刑法学研究,其研究成果覆盖国际刑法诸多领域,如国际刑法二重性问题、人权与国际刑法、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等问题均提出了自己的创建,在国内的国际刑法学界独树一帜,为学术界瞩目。

  (4)刑事程序法学方向是刑事法学科又一重要研究领域。该研究领域也体现着刑事法学整体的有机结合与科研队伍的合理组合,对刑事实体法学的研究具有极大的互补作用,该方向在国内学术界占有重要一席。目前,以孙谦教授、闵春雷副教授为代表的数名中青年学者正在这一领域不断耕耘求索,他们秉持整体刑法学的理念,在刑事程序的价值、刑事强制措施、证据学基础理论等领域屡有创建。

  (5)犯罪学方向在国内较早取得研究优势,具有较长时间的研究传统,在国内学术界具有一流水平。该方向的李洁教授兼任中国犯罪学会副会长、张旭教授为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以他们代表的数名中青年骨干教师正在这一领域不断创新。目前已在中国犯罪学的研究范式、犯罪原因论、犯罪预防理论、青少年犯罪预防、刑事政策等领域多有学术创建。

  二、科学研究情况

  近五年来,本学科教师累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8项,其中国家社科项目3项,即“犯罪构成理论的解构与结构”、“国际刑事法院:以中国为视角的研究”、“刑事诉讼证明基本范畴研究”。教育部项目8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即“司法的法理与当代中国司法制度问题研究”,司法部项目1项,即“跨国犯罪的惩治与防范:现象、问题与应对”,此外还有省级项目1项、校级项目5项,其中已结项7项,在研11项。

  近5年来,本学科教师累计出版学术著作28部,其中专著5部、主编18部、副主编2部、参编、参译3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律科学》等刊物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140余篇。科研成果获部级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优秀图书二等奖1项。

  近5年来,本学科教师在中国刑法学基本理论,如犯罪构成理论、罪数形态理论、中国刑法近代化、检察理论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学术成果,为加速我国刑法学科的成熟和科学化做出了突出贡献。代表性成果有李洁教授的专著《犯罪既遂形态研究》,论文《法律的犯罪构成与犯罪构成理论》、《三大法系犯罪构成体系性特征之比较》,吴振兴教授的专著《罪数形态论》,孙谦教授的《检察理论研究综述(1989—1999)》,徐岱副教授的专著《中国刑法近代化论纲》。在国际刑法学领域积极开拓创新,代表性的成果如张旭教授的专著《国际刑法论要》、《人权与国际刑法》、论文《关于国际刑法认识基点的思考》。在刑事程序法学领域代表性成果有孙谦教授的专著《逮捕论》,闵春雷副教授的论文《刑事程序及其价值》。在犯罪学领域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有张旭教授的专著《犯罪学要论》。

  三、学术活动与学术交流情况

  近5年是本学科开展学术交流、学术会议以及其他学术活动最活跃的时期,不仅参与多项国内、国际性学术会议,还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活动,为新世纪吉林大学刑事法学科的建设、发展开创了一个良好的局面。

  1、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1)本学科教师近几年连续不间断参加刑事法领域各学科年会,包括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年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年会、犯罪学研究会年会、比较法研究会年会,本学科多位教师还参加了第17届国际刑法大会,在这些学术会议上他们均提交论文,积极参加研讨,能与国际、国内同行展开交流,受到学术界的关注。与国际同行进行交流。(2)部分教师参加各种高级学术研讨会,如李洁教授参加2002年中日刑事法学术研讨会、李洁、张旭教授参加2003年北京大学“刑事一体化论坛”、张旭教授参加2002年香港“当代国际刑法与国际犯罪问题学术研讨会”,等等。

  2、近5年来,本学科多位教师走出国门,访学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如李洁教授2000、11—2001、5访问日本西南学院大学,2002、7—8访问德国汉堡大学;张旭教授2000、10—2001、4访问德国弗来堡马普国际刑法研究所,2002、9—12访问德国波恩大学;李韧夫副教授2001—2002访问德国波恩大学;郑军男讲师1999、10—2000、9访问日本北海道大学法学部;王充讲师2002、11—2004、10访问日本国士馆大学。通过这样的访问,一方面使我们的学术实力得到加强,另一方面也扩大了自身的学术影响。

  3、本学科于2001年12月创建了“刑法名家论坛”。邀请国内著名刑法学者来吉林大学参与学术论坛。让国内名家与本专业的广大师生就刑法基础理论问题、当前刑法热点问题、刑治疑难问题等进行广泛交流、探讨。其宗旨在于加强本专业的对外学术交流,提高学生的理论素养,开拓学术视野。来校参与论坛的名家有北京大学陈兴良、张文、刘守芬,清华大学张明楷,中国人民大学姜伟、卢建平、谢望原,武汉大学李希慧,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周振想、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胡云腾,等等。

  4、在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吉林大学名家讲座”资助下,邀请了学术界许多名家来我校进行学术讲座。诸如,中国刑法学会会长赵秉志、湘潭大学邱兴隆武汉大学林亚刚、西南政法大学陈忠林、中国社科院法学所陈泽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文燕等等。

  5、积极邀请海内外著名刑法学家来本专业访问交流。来访的专家学者诸如日本早稻田大学前校长、国士馆大学理事长西原春夫先生、日本西南学院大学中尾英俊教授、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刘大群先生、香港律政司副首席检察官沈仲平大律师等来校进行学术访问。

  6、设立何鹏学术讲座基金。何鹏教授,1924年生,为本学科创始人,自1950年以来一直致力于刑法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他治学严谨,先后培养硕士、博士生近60多名,在我国刑法学界享有崇高的学术地位,是国务院承认的43位老法学家之一。以他名义设立的学术基金目的为了为加强本学科的学术交流能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该基金于2001年12月23日正式设立。该基金由中国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博士提供,李洁教授担当该基金会的执行主席。目前通过该基金会己邀请多位刑法名家到我校作学术报告。

  7、本学科与日本著名法律出版社成文堂联系密切,定期获赠日文原版法律图书,目前获赠已近2000册。这些图书方便了本专业师生的专业学习。

  8、本学科积极举办、承办一些学术会议或各种形式的研讨会,不时与国内外同行进行学术切磋。如2004年8月,本学科举办了“何鹏教授学术思想研讨会”。又如,在李洁等教授的积极努力下,第10次“中日刑事法研讨会”由本专业承办,将于2005年8月在我校召开,该会议是中日两国刑事法领域交流的最高水平的学术会议,也是本专业明年工作中的一件大事。

  四、研究生培养情况

  1、本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应当说是可圈可点。吉林大学法学院自1986年至1998年长达12年时间只有本专业一个博士点。可以说,本专业为推进我校法学各学科教师的“博士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从长远看,本专业的师资培养富有成效。本专业毕业的研究生有13人成为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这一数量在全国刑法学专业也极为罕见。这13位是:

  我校法学理论专业带头人的霍存福教授、民商法学科带头人赵新华教授、李建华教授,法经济学带头人吕岩峰教授、经济法学科带头人冯彦君教授、刑法学科带头人李洁、吴振兴、张旭、孙谦,原国家法官学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郑成良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石少侠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张凌教授、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阎立教授。

  同时,本学科也培养出了一批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的司法实务界精英,如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预防厅厅长敬大力、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万胜、国内著名律师王丽、李贵方等。

  2、在本专业在不断推进培养研究生制度化的同时,积极进行研究进行研究生教学改革,开发教学新形式,开设研究型课程。李洁教授、吴振兴教授、张旭教授、徐岱副教授、闵春雷副教授等结合自己的科研课题,开设“刑事法律前沿问题专题系列讲座”,用最新的学术心得与研究生展开交流。又如,李韧夫副教授用双语教学的方式为研究生讲授英美刑法,使用原汁原味的英美原版教材,通过生动活泼的课堂教学,力求使学生领会异域法律的精髓。

  3、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注重指导学生读书。李洁教授设立刑法专业博士、硕士必读书目,每逢研究生新入学之际便对其做出严格的读书要求。

  4、本学科研究生导师也很注重学生的科研能力的培养。一方面,导师让一些科研潜力大、科研热情高的学生参与自己的科研项目,与学生联合撰写学术论文,用传帮带的方式提升学生科研水平。另一方面,又强调学生科学研究的独立性、自觉性。导师组要求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发表5篇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发表2篇论文。同时对论文的学术质量提出了较严格的要求。本专业有的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曾经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5、本专业研究生开设了学术网站“刑事法律瞭望”(http://www.clreview)。该网站及时地介绍刑法领域最新动态,同时也为本专业师生开设了一个方便快截的学术研讨的窗口。本专业一些导师将自己的治学心得公布于网上,许多研究生积极踊跃地在网上发表自己的学术见解。

  6、设立了刑法学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该奖学金由香港律政司副首席检察官沈仲平大律师资助。

  7、近5年来,本专业共招收200多名硕士生和100多名博士生,有100多硕士研究生和64名博士研究生毕业。近5年来,本专业研究生在《新华文摘》、《中国法学》、《法学评论》等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逾百篇,学位论文公开出版的有近20部。

  五、在国内所处的地位

  与国内兄弟院校的相同学科比较,本学科在许多方面处于先进水平,应该可以和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并列为刑法四大家族。这主要体现在:

  1、在全国性学会副会长以上级别的兼职上,本学科拥有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人,中国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2人,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2人。这样的密度在全国是不多见的。

  2、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兼职上,本学科有3人兼任教育部重点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中心特邀研究员,1人兼任该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3人兼任教育部重点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中心研究员。这说明本专业以上数量的教师个人学术水平已达到国内相关专业领域最高水平,得到同行公认。

  3、专业方向齐备、人员分布合理。每个方向都有在国内有相当学术影响的带头人。如李洁、吴振兴教授侧重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方向;张旭教授侧重国际刑法、犯罪学方向;孙谦教授侧重刑事程序法学方向。可以说,每个方向上都有年富力强的博士生导师作为带头人。

  4、本学科在人才培养方面极为突出。培养出众多法律院校的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培养出众多司法实务界精英。仅培养出的博士导师数量就达到13人,从全国来看,一个刑法学二级专业走出13位博士导师是极为罕见的。

  5、在专业排名上,根据《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公布的2002年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法学各专业排名,本专业在全国22个同类专业中位居第四;2004年该排名为全国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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