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部(甲方)录取 (乙方)在职人员 (丙方)为 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三方就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有关事项签定协议如下:
一、丙方经考试合格录取进入安徽工程大学 学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二、丙方培养费参照国家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收费的有关规定,全过程培养费为 2.4万元(8000元/学年),教材费400元。若中途退学,甲方不予退款。
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期限按甲方规定执行,丙方在校期间应按规定的培养方案学习。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校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工资、户口等关系均不转入甲方,学业完成后,丙方不就业派遣;教学管理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应提供丙方学习便利。
五、丙方在校学习期间,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并通报乙方。
六、丙方修完全部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完成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由甲方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至学习期满止,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丙方(签字)
(公章) (公章)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20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