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专业培养具有保险学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相邻专业基本知识,能在保险公司和工商企业、政府部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保险理论基础知识和保险业务技术,研究分析保险活动、处理保险业务的方法、技能、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培养学生具备本专业的实务操作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较强的创新能力;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具备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该专业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输送保险学专业和经济学、管理学及相关学科有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适应于在各类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和代理工作;在各级政府的有关经济管理部门从事与社会保险有关的监管、咨询和服务等工作;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保险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在各类大中型非保险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从事与保险有关的企业经营、管理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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